德国总统权力限制
国际新闻 2022-11-22 18:37www.worldometers.cn最新国际新闻
是世界的主要工业大国之一,在欧洲和世界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与美国不同的是,领导现代向前发占的的并不是总统,而是总理。
根绝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联邦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但并不直接领导联邦政府,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而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决定国家大政方针。
德国总统的职权,可参加国家、社会和文化活动,访问各联邦州和城市。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在外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待外国国家客人。
在国际法意义上代表德国人民,以联邦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签发国书和派遣德国驻外国使节,接受外国国书并接待外国驻德国使节。
此外德国总统提出联邦总理的人选,交由联邦议院选举; 任命联邦议院选举产生的联邦总理; 任命联邦总理提名的联邦政府各部部长。
当发生联邦总理不信任案时,根据联邦议院的请求罢免联邦总理,或根据联邦总理的提议解散联邦议院; 签署并颁布联邦议院通过的法律; 代表联邦行使赦免权。
从表民上看,德国总统的权力很大,可以任免总理、解散议院,代表国家出访和缔结条约,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总统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德国总统行驶的一切权力,都是由法律条文限制,他所签发的文件和相关人事的任免,都是经过联邦议院,或者总理已经确定的结果,说白了就是总理干事,总统背书。
也即是说,德国总统所干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德国政府或者联邦议院已经确定好的事情。总统并没有太多的决策权和否决权。
而在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总统被称为“没有皇帝头衔的皇帝”。与现代的德国总统相比,魏玛宪法赋予当时国家总统的权力非常大。
魏玛时期,德国总统不仅享有代表国家的职权,而且可以通过解散议院和任免总理直接影响国家政治,他还有权颁布紧急状态法案,另外,总统也是国家军队的最高领导人。
1934年,兴登堡去世后,希特勒把总统和总理的职位合二为一,集总统、总理、三军最高统帅的职务于一身,建立了法西斯独裁政权,并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意国吸取纳粹德国的教训,新颁布的《德国基本法》明确了联邦总统的职权,他同联邦议院、联邦参议院、联邦政府、联邦宪法法院相互牵制。
根据《基本法》总统的政治权力规定,联邦总统不能单独确定联邦总理,也不能单独颁布紧急法案,也不享有对国家军队的最高统率权。
由此可见,德国之所以将总统设为国家名义上的代表,而让总理成为掌控国家实权的人物。基本上是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象希特勒一样的独裁者,给德国和世界带来伤害。
上一篇:为二战道歉的德国总统
下一篇:二战时期德国总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