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报道 据韩联社首尔消息,当地时间21日,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在韩国国内法院针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第二起索赔诉讼被驳回。
报道称,韩国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5庭21日上午驳回了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20人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驳回意味着不符合诉讼条件,法庭认为日本享有国家主权豁免,即不受韩国法院管辖。法庭列举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并解释说,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
法庭还指出,韩日2015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的协议具备外交形式,有着权利救济的性质,虽然谈判过程中没有征求受害者们的意见,内容和程序上有一定的问题,但很难仅凭这些就认定政府超越或滥用裁量权。协议是双方达成的,不可能只贯彻韩国一方的立场,虽然协议文本未能征得受害者的同意,毕竟走了意见征求程序,部分受害者还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法庭最后说,受害者们饱受折磨,国家付出的努力和成果似不足以抚平伤痕、补偿损失,但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慰安妇”问题的解决需要包括外交交涉在内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