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退出指引出炉:高管不可失联,这些股东方应
原标题:国内 P2P退出指引出炉:高管不可失联,这些股东方应提供资金援助!
在上线全国 网贷从业人员违规违纪信息共享系统之后,今日下午,深圳再次对网贷平台出手,这次剑指网贷退出机制,对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相关规范作出要求,包括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高管不可失联等。
在退出过程中,不良资产的处置是核心环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平台的不良资产处置做了明确的要求,并且对于国资、上市等股东背景的平台,指出股东方应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资金援助。
也就是说,这些曾经给平台提供增信的国资或上市公司,在平台有难不得已退出时,袖手旁观怕是不能够了,得适当掏出点真金白银,负起相应的责任。
“出事了别急着跑” 网贷退出期间需遵守三大禁令
今日下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印发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这也是全国范围内 有关P2P平台退出的指引规范。
《指引》对网贷机构退出规范作出了3项禁令:
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
平台网站不可关闭;
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这三条禁令很有意思,实际上针对的是网贷平台此前动辄跑路等恶劣行为,保护出借人、借款人以及网贷机构等各方合法权益。在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这三条禁令也确保了整个退出过程中平台的可联系性。
实际上,网贷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平台选择以停业和转型的方式退出,并成为目前平台退出的主要方式。这些退出平台,有些制定了相应的清偿方案,但也有不少浑水摸鱼,名义上停业清盘,实际上在后续清偿执行过程中并未能按计划执行,也未受到相应监督。
网贷投资者一定对这样一个场景不陌生:某某平台突然被爆出问题,然后紧接着,该平台官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打不开了,办公室呢,也早早关门了,甚至连桌子椅子都不见了,高管呢,更不要说了,早失联了。
这对于那些投资了这些平台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个暴击,找谁去要回自己的本金是个自己都不知道从何想起的问题。
现在,网贷退出得到了更为理性的对待:出事了别急着跑,坐下来,咱们好好处理不就成了。
据财汇大数据终端统计,自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这一年时间里,有887家网贷平台退出。其中,良性退出的停业和转型平台有661家;恶性退出的问题平台有226家,其中贷款余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7家。
不良资产处置四大路径:国企、上市公司背景的股东方应提供援助
对于网贷平台退出事宜中,最受关注的是如何处理不良资产问题。《指引》提出,网贷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妥善清理存量项目,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将项目到期时间、还款金额、项目是否逾期等相关情况告知出借人。对于存在不良资产漏洞的项目,网贷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良资产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出借人出资额比例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