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遭5000万元巨额起诉 小米IPO再遇悬疑_国际新闻

专利纠纷遭5000万元巨额起诉 小米IPO再遇悬疑

国际新闻 2022-11-23 07:42www.worldometers.cn最新国际新闻

    原标题:专利纠纷遭5000万元巨额起诉 小米IPO再遇悬疑

  一、事件背景

  小米刚结束一波三折的IPO公开认购后,又遭遇了新的危机.

  据媒体网报道,7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袁弓夷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称小米公司)侵犯3GPP标准必要专利一案.此次涉及侵权的手机有小米5X、小米Max2、小米Note3等12款小米系列手机.袁弓夷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停止侵权并索赔5000万经济损失及相应合理支出.

  在此次袁弓夷的诉讼中,涉案专利为我国第ZL00800381.5号专利,名称为“公用分组信道”,原专利权人为设立在美国新泽西州的金桥技术有限公司,后于2016年12月8日涉案专利转让至本案原告袁弓夷.该专利可应用于WCDMA、TD-SCMDA、HSPA和LTE技术,涉及多项3GPP标准.

  袁弓夷认为,小米公司在对涉案的12款手机产品进行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必然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小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

  对此事件,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予以评论解读,供媒体记者参考.

  二、专家观点

  问题一:若侵权成立 小米面临何后果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认为,从小米的这个专利诉讼来看,即便侵权成立,相关产品是否会被判决停售还两说着;如果专利权人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即便侵权成立,相关产品也不会被禁售和禁止生产,无非由法院酌定个赔偿金额再赔礼道歉.

  方超强指出,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纳入各类标准之中,实施特定标准所必然要使用到的专利;事实上,在移动通讯行业,移动设备制造商所须用到的各类国际标准、国家推荐标准、行业标准中,存在不少的标准必要专利.通常,在将专利纳入标准过程中,都会取得专利权人的特别声明: 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进行许可,或免费供标准实施者使用.以确保专利权人不会因为专利被纳入标准而获得额外的垄断性利益.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专利权人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导致无过错的标准实施人无法取得合法许可的,即便法院判决专利侵权成立,也不会支持停止实施专利的请求,只会按照通常的许可费用来酌定赔偿费用,方超强补充道.

  至于为何选择小米上市的档口提起诉讼,方超强律师以为,无非是“趁火打劫”.抓住小米不想因为专利诉讼影响上市大局的软肋,谋取一个更高的和解金额.对于这个案件,个人以为最终和解的可能性较大.

  问题二:赔偿额5000万是如何计算的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认为,在本案中,被侵权人主张的5000万元以小米获益为准进行计算的可行性较大,因为涉案小米手机的种类、数量以及售价都不难确定,而且涉案总金额属于特别巨大,对于侵权人来说既便于举证又能够获得较大的赔偿额.而且,3年前荷兰皇家KPN公司因专利纠纷在起诉小米时,就曾以小米获益为准主张巨额的赔偿款.

  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赔偿标准的规定,计算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依照以下顺序进行:首先,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其次,若其实际损失难以确定,以小米的获益为准;然后,若被侵权人的损失和小米的获益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以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还有一个兜底规定,若以上所说的实际损失、获益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为我国《专利法》制定较早,在专利带来动辄千万上亿的商业利益的现实情形下,兜底条款基本已经失去了意义.

  问题三:此事件对小米IPO有何影响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市信本师事务所主任高兴发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以往的案例,发审委对发行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性问题非常重视.此次小米因知识产权问题涉诉,或将对其上市产生影响.

  高兴发律师指出,《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最近三年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行人不得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重大事项.第三十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属前述情形之一.

  高兴发律师认为,因知识产权存在问题或涉诉,公司上市延缓或受阻,已有先例.2016年,在证监会发布的《2016年6—9月终止审查首发企业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中,指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产品涉及的专利被诉讼且目前仍未有明确结果,该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终止对其上市审查.

  问题四:小米雷军该如何痛定思痛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律师表示,小米企业问题落实到最后,还是得考虑人的问题.小米最初曾经靠着低廉售价实现37个小时出手40万台的记录,但这些年雷布斯渐渐从高成本低售价卖情怀走向了饥饿营销,直至最近开始放话与华为一较高下,是引起一波关注可是之后呢毫无疑问,雷军创造了一副为消费者考量,将利润压到 的蓝图,这样的蓝图基础是雷军认为小米不仅仅是一家手机公司,而是一个新兴物种,他表示去年,小米的互联网服务毛利率超过60%,小米绝大部分利润来源互联网服务.美好画面下,展示了雷军的野心勃勃,然而这样一盘大棋不禁让人思索,小米想要打造的究竟是人还是产品雷军曾放出豪言,与华为争高下,然而这样的投入成本不禁引人思索,品牌价值消耗过后,仍然应该回归到产品本身的价值上才是上乘之策.(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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