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企业收取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的押
原标题:共享单车企业收取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的押金,到底合不合法?
12月1日,中消协召开共享单车问题座谈会,众多专家、律师建言献策。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共享单车企业收取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的押金,到底合不合法?
资深法律专家曹三明认为,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费的行为,若是正常合法经营,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3章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交通部等十部门今年8月份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共享单车的租赁属性得以明确。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基于租赁行业的运营风险,多位法律人士均认为,共享单车企业为预防用户损坏、偷盗自行车的不良行为,对租赁业务收取一定押金,不能说是违法,而关键在于其是如何收取和使用押金。
押金监管有何良策?
对于如何保证用户押金的安全,专家普遍认为,事前监管会比事后处置更加有效。
“一定要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首先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其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说。
考虑当前共享单车企业收取的押金数额已经非常庞大,曹三明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和实施第三方资金监管的法律制度,此类规范性文件 也应是行政法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筱清则表示,押金可以去用,不一定非要把这个钱变成死钱,在留有充足风险准备金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投资,比如20%的资金用于银行储蓄,30%可以买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