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法新规:醉驾入罪,罚款提升4倍!
今年7月,河南永城街头一起惨烈的车祸造成2死4伤的惨剧,而这飞来横祸竟又是源于酒精的麻痹。
7月29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修正案(草案)》。
修改后的“交通违法罚款标准”,提高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并根据不同车型,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对表述和罚款金额作出修改。
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
近年来,一起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惨案,引发人们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空前关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给出的一组数字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但是,酒驾醉驾导致非死亡交通事故7512起,同比增加28.2%,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从大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市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拘留10日以下,罚款2000元。
为了震慑和警示驾驶人,依据2011年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有关规定,此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提出对“交通违法罚款标准”进行修改,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处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处15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轮式自行机械、专项作业车以及其他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
另外,拟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作出了相应的刑罚规定。
伪造驾驶证号牌等 处5000元罚款
针对假号牌等作伪行为,现行“交通违法罚款标准”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100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处2000元罚款。”
对此,《修正案(草案)》重新制定了罚款标准,
其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5000元罚款。
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3000元罚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3000元罚款。
再次提醒驾驶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公安交管部门将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从严惩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