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应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懂得教育的规律,具有教学和教育的各种能力,而且必须还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这样才能在职业劳动中,提高自身的思想情操和道德品质,才能更加充分调动和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所作为,有所前进,完成时代赋予的教育任务。作为新世纪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同样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培养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有着不可推卸的重任。要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胜任新世纪教育发展的要求,必修具备并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每一位教师良好的道德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而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实践中,通过努力学习,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到社会主义教师道德的内容和意义,并通过自身的修养,将认识内化为自己的道德情感、意志和信念,进而外化为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习惯,才能形成一定的道德品质。尽管职业道德因人而异,但一般来讲,加强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相结合,虚心向他人学习,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有成效。
人们从事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需要有知识,这就必须学习,人们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需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根本上说,一个教师高度的社会主义师德觉悟正是以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革命理想为指导的。只有确立这样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才能坚定不移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献身人民教育事业,自觉的把个人生命的意义、价值与人民教育事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教育和培养好幼儿,为教育事业作贡献,看做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才能义无返顾,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其次,在理论学习中深刻理解教师道德规范和要求,明辨道德是非,提高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的自觉性。教师道德的规范和要求,则是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它作为论理学的一个分支,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利益出发,批判的继承了古今中外一切优良的师德传统,正确地回答了教师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地向教师表明应该作什么,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以保障教育事业的根本利益。要将师德要求转化为教师个人的内心信念,就需要教师有一个自觉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
再次,应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责任,这本身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够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师德修养不是教师个人孤立的脱离社会的闭门修养,而是在教育实践中个人与人相互影响的社会性活动,教师品德修养也是社会道德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总是蕴藏和涌现着美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风尚,教师作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同时也应该成为良好道德情操、思想风貌的效法者和学习者,因此,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就是师德修养的一个好办法。
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和发展,会提出许多新的问题,我们要面临着新的考验,教师道德修养也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而是永无止境。所以我们每一个教师都要长期修养,不断磨练,做到坚持不懈才能使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不断提高,达到更高的境界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