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幸福感与公务员报考热不符
今年初,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数据统计,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最终报名人数超过150万,热门的职位竞争惨烈,接近“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程度。然而,日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智联招聘联合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心理健康调研报告》却显示,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中,政府机关排名倒数第一,这与公务员报考的热度极不相符。
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工作人员,公务员的行为被公众、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做了形形色色的解读。普遍被认为是“高幸福感”职业,高福利、有保障、稳定,这些眼下倍显金贵的收益,正指引着百万人奋力挤入体制内“追逐幸福”。
然而,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却迥然不同,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公务员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又应该如何解读他们的无奈和隐衷?
平心而论,相对于那些受社会不公平对待,有冤不能诉的体制外弱者而言,公务员可算得上社会的强者;但相对于体制内而言,基层的公务员无疑算得上体制内的弱者。只不过,他们的弱者身份是相对的,因为还有机会可以将不合理的压力传导给体制外的弱者。
官场人生,如履薄冰。作为基层公务员,无可避免要接受和落实上级的行政任务,而幸福感,源于可自由的选择,一旦不得不去执行不良指标时,幸福感将大大降低。
应该说,转型时期的每个人都面临权利的贫困。而基层公务员,在制定政策的上级面前,他们是不折不扣的弱者;更不幸的是,他们常常因为在一线执行不良指标而成了无人同情的弱者。
同时,当公务员角色的扮演与期望中的角色存在很大差距时,更加剧削弱他们的幸福感。其实,哪怕是职位不低的公务员,如果他奉公守法,那么在财富占有或者享受生活的意义上,他也许难免在物质层面上产生挫败感,感到痛苦和愤懑。
幸福感本质上,不在于财富的多寡,也不在于权柄的大小,而在于可自由选择空间的大小。基层公务员普遍很难有自由选择执行不执行某些不良的行政任务,而要提升幸福感,需要建立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在政治理念、价值标准、群体心理等方面有普遍的共同认同,才能在社会的大染缸上坚守自己的原则,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