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梅兰芳纪念馆(故居)
梅兰芳纪念馆于1986年10月正式建成对外开放。坐落在北京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是一座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占地1000余平方米。朱漆大门上首悬挂着邓小平同志亲笔书写的馆名匾额。一进大门,迎面是青砖灰瓦的大影壁,影壁前安放着梅兰芳先生的汉白玉半身塑像。院内种有两棵柿子树,两棵海棠树,寓有“事事平安”之意。
梅兰芳先生1961年逝世前,曾在这幽静、安适的小庭院内,度过了他生活的最后十年。1984年9月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梅兰芳故居”。
纪念馆成立后,收藏有梅兰芳夫人福芝芳及子女在1962年捐献给国家的大量珍贵文物、文献资料。目前辟有4个展览室:正院北房为"故居陈列室",客厅、书房、卧室、起居室的各项陈设均保持梅兰芳先生生前原貌。
外院南房为"第一陈列室"展出了精选的图片和资料,扼要地介绍了梅兰芳一生的主要艺术生活和社会活动;内院东房为"第二陈列室" 陈列着梅兰芳使用过的部分戏装、道具及一些馆藏资料,另一内室为专题展览,不定期更换内容。西房为"第三陈列室" 陈列着国内外友人赠送梅兰芳书法、绘画和其它纪念品。
梅兰芳(1898––1961),祖籍江苏泰州,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首。8岁学艺,11岁登台,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人称“梅派”的京剧表演艺术风格,被誉为世界戏剧三大表演体系之一。
北京沦陷时期,他蓄须明志,拒绝为日伪演出。解放以后,任中国京剧院院长、中国戏曲研究院院长、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梅兰芳纪念馆是一座典型的两进院落四合院,占地716平方米,是梅兰芳先生生前最后10年的居所。
此院原为清末庆亲王奕王府的一部分,解放后经过修缮,梅兰芳先生搬到这里居住。梅兰芳先生1961年逝世后,周总理提议建立一座梅兰芳纪念馆,梅先生的亲人将家中珍藏的照片、剧本、纪念品等共3万余件文物、资料捐给国家。1986年10月,邓小平同志亲自题写的梅兰芳故居匾额,正式悬挂在故居的门额上。
前院辟为展厅,以大量的照片、实物介绍了梅先生的艺术生涯。梅先生8岁起学习京剧,11岁登台,饰演青衣兼刀马旦,被誉为的撁(qiān)放梢帐鯏(lí)。新中国成立后,梅兰芳当选为全国文联、剧协的副主席,并担任中国戏剧研究院院长等职,为我国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
后院的三间北房保持了故居原貌。会客厅内摆放着梅先生使用过的硬木家具及练功用的穿衣镜、鸽子哨等、西墙上挂着清代画家沈蓉圃的《同光十三绝》,客厅的里间是起居室,东耳房是卧室,西耳房是书房,西厢房也辟为陈列室,主要展示梅先生的文化业绩。东厢房则专设为录像室,再现梅先生的艺术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