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藏族婚嫁风俗
在卓尼县洮河沿岸的半农半牧区及农区的藏族青年男女婚姻,虽有自由结合的习惯,但仍然施行着"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古制。某家的女子被男家父母看中,愿为儿子娶来作妻时,便请一个女媒人,向女家父母去探询,女家若同意,便再请正式男媒拿着一铜壹酒,壶颈系一条"哈达"(有些地方系红布带,有吉祥之意)去说媒。酒多为青稞酒,以此为"透话"礼。媒人回男家复命时,女家给媒人一支箭,名曰"女儿箭"带回去,表示愿意结亲之意,自此成为姻亲,完成了订亲或订婚程序。
自订婚后,男方家每年须向女家送礼两次(正月、八月十五),直至结婚后为止。送的礼物第一年每次十二个馍,一瓶酒,俗名为送酒。以后馍馍减去两个,酒相同。需要商议迎娶事宜时,媒人亲自去送礼。
之后,由女方家长报说女儿的陪家品,实际上就是向男方提出索要彩礼的要求,男方根据女家陪嫁的多少,相应地提出给女方的彩礼,新娘的衣物饰品则需男方一次或分几次送足。贵重的金银饰物在订亲时承诺,成亲后逐渐补置。彩礼除现钱外,还有衣服、头饰、耳饰、手镯、戒指等物。
另须整猪一口,腊肉六、七块,大砖茶数块。家庭富有者,还要牵一头牛或一匹马。农区的彩礼多为粮食、布料与现金,嫁衣布料单薄,色彩鲜艳。过去多用棉布、绸缎、条绒等,现在亦流行毛料之类。彩礼一般由妇方家列出彩礼清单,经过媒人和男女双方家主商议决定。彩礼一般在娶前"吃酒"时一并由媒人送到女家。
在结婚的那天,媒人要牵一匹骏马并领一马夫送到女家,以供新娘骑乘。所需马的毛色,公、母都须经萨里哇(占卜的喇嘛)推算。到女家对神位尊辈行过礼后即背着一双新妇绣花鞋和疋上置珊瑚的毛红返回,表示新人随后就来,男家见了鞋,就派预备好的迎亲妇到村外去迎接,手中端碗,夜里盛着酒或牛奶,碗边抹上三点酥油,或拿一火把。女家前来送亲的多则39人,少则26人,以新娘的舅舅为主,其中也包括庄村邻居与新娘的兄弟等,统称"尚欧",还有两名伴娘,称"巴饶"。
新娘上马前,由其母与女眷将其团团围住,头对头的唱哭嫁歌,称为"打巴欧"。送亲队伍全部乘马前往,在快到男家时,送亲者还要赛马一番。新娘到村头下马时,迎亲的妇人将所端的酒或牛奶请新娘用手指蘸一下,或将所持的火把拿一下,但也有置之不理者。这时两家所预先请好的几个老妇人,便相互戏谑,讽剌新郎如何不好,新娘如何美丽、俊俏。到最激烈时,各不相让。在没法"停火"时,男方家就要各献哈达一件,方可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