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婚礼习俗
羌族,自称尔玛,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一个古老民族。现在的羌族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部、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
封建时代羌族的婚姻受中原儒家思想影响,奉“父母之命”,承“媒妁之言”,青年男女并无婚姻自由。解放后,新的思想观念被大多数人接受,人们摒弃了婚姻中陈腐落后的一些旧习俗,保留了它正面积极的方面。现在的羌族年轻人有充分的恋爱自由,他们称为“耍朋友”。感情好到一定时候,就要谈婚论嫁了,举行羌族古老的婚礼仪式。
羌族的婚礼仪式较为复杂,婚礼程序多、场面庄重。从男女双方开始谈结婚事宜到结为夫妇大致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
订婚
订婚涉及到三次酒,这就是“开口酒”、“吃小酒”、“吃大酒”。
开口酒
开口酒指的是说亲,是男方家长请“红爷”携带酒、挂面等作为“手情”去女方家说亲。如果女方家并未将礼物退回就表示愿意与男方家商谈婚事。
吃小酒
送完第一道“手情”后过一阵子,男方会请“红爷”带第二道“手情”(较丰盛,有猪肉、挂面、酒、饼、点心等)去女方家说亲并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男方家长请释比占卜,一旦男女双方八字相合,就可定亲。女方和“红爷”商定好“吃小酒”的日子。到了“吃小酒”这天,男方要按女方家人数多少备礼,和“红爷”、母亲一起去女方家送礼。“红爷”在吃酒前烧香敬神、祭祖,向祖先禀告两家结亲之事,并致“说亲词”。
吃大酒
“吃大酒”是定婚期的仪式。若男方做好了物质准备,开始筹办婚礼,就请“红爷”携带礼品区转告女方,商定婚期,这就是“吃大酒”。届时男方拿一定数额的酒、肉、米和女方穿戴之物,如首饰和衣物,都要双份。财礼视各地规矩而定,要满足女方的要求。以前从“吃大酒”到接亲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完成。
到此,订婚完成了,网接下来就是正式的婚礼程序。婚礼有“女花夜”、“正宴”、“谢客”三道仪式。
婚期定好后,在婚礼前几天,男女双方要各自请寨中的家门、房族、邻居喝“开笼酒”,即正式邀请各家帮忙。商定每个人负责的事项,并给自家神龛换新衣,彻底清扫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