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子弟书
子弟书是中国清代北方的一种满族说唱文学,属鼓词类。盛行于乾、嘉、道三代,至光、宣时始趋于没落。因为它的“词婉韵雅”(注:闲园《金台杂俎》:“分东西城两派,词婉韵雅,如乐中琴瑟,必神闲气定,始可聆此。”引见孟瑶《中国小说史》(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年12月),621页。),所以在当代的艺坛上地位极高,曾被推崇为当时说书人之最上者(注:缪东霖《陪京杂述·杂艺》:“说书:人有四等,最上者为子弟书,次平词,次漫西城调,又次为大鼓梅花调。”清光绪四年刊本,1页。),满族人士,甚至尊称它为“大道”(注:语见《拐棒楼》子弟书:“自从那小窗故后缺会末,霭堂氏接仕袭职把大道传。”)。
它之所以被称为“子弟书”,主要是因为它的始创者、作者、演唱者、听众等,多以八旗子弟为主。而且演唱者因为有“子弟”身份,在演唱时,还有“请场”的仪式和规矩。
这种曲艺的体制实渊源于鼓词,但无说白。至于它的唱词虽仍以七言为主,然而可以随意增加衬字,最多一句有长达三十字者。其实子弟书一句长达二十字以上的句子颇多,如韩小窗《徐母训子》,即有二十七、八字一句的,而《雷峰塔》卷中,更出现两句长达三十字。其中故事情节简单、篇幅短小者,可以不分回:而关目繁杂,篇幅稍大的,则可以分为二、三回,甚至三、四十回,回约百句,间有回目。每回之前,又多以七言一首开端,叙述作者的写作动机或总括全书大意,名曰“诗篇”,俗称“头行”。它的歌词每两句押韵,每回限用一韵,韵用我国北方戏曲与曲艺所通用的“十三辙”。二回以上的作品可以每回换韵,也可以一韵到底,不加限制,十分自由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