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婚俗
泸沽湖的纳西族(摩梭)主要实行阿注(意为朋友)婚姻,在本世纪上半叶,建立阿注婚姻的成年男女占当地人口的百分之七十,阿注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妻,女不嫁夫:成年男子在夜间到相好的女子家以过偶居生活,次日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凡过这种偶居生活的男女,彼此不称夫妻,而以“阿注”相称。男女阿注之间不组织共同的家庭,婚姻关系很不稳定,时间长的数年、 短的只有一、二夜。多数男女终生有阿注六、七人至十余人,个别多至百人以上。一般说来,中年以后,阿注关系便渐趋稳定。
女子到十五、六岁、男子到十七八岁时,开始结交阿注。他们主要是通过劳动生活,节日或庙会等社交活动,来建立阿注关系的。常见的结交方式为一对成年男女相遇,若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时,可按传统习惯,拿走对方一件东西,假如对方含笑相待,是表示同意交阿注;如果态度严肃,并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就意味着拒绝。活泼的青年男女,往往喜欢通过对歌的形式,用含蓄的语言试探对方的态度。如男子唱:“前世姻缘,过河一船”。女子答:“今世相遇,鸳鸯一对”。男唱:“金色的花,银色的花,一起盛开吧!",女子对:"金色的鸟儿,银色的鸟儿, 我们一起跑到河边去喝水吧!”这表尔女子同意交阿注。男子唱,“你是水,我是桥,桥和水要在一起。”女子答,“你是桥,我是水,水低桥高怎能在一起。"这意味女子拒绝对方。在结交阿注过程中,男女都有平等的主动权与拒绝权。
人们对于阿注的选择,男子选择女阿注时,首先重视貌美、年轻,其次考虑是否勤快,对自己是否有热情。女子选择男阿注时,则优先考虑对方的经济是否富裕,其次再考虑人品与才貌。因此,聪明美貌的女子,男子往访者很多。而容貌欠佳,有病或体残的妇女,只得终生过独身生活。
男女缔结阿注关系,必须遵守传统的通婚习惯,凡属不同母系血统的成年男女,均可自由建立阿注关系,凡属于同一母系血统的后裔,只要相隔三至五代之后,就被认为血缘关系已经疏远, 也可通婚。总之,建立阿注关系除遵守母系血缘近来不婚的原则外,一般不受年龄、辈分、等级和民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