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灯会
岳西灯会在清代乾隆年间已趋兴盛,其组织形式一般由一个自然村或宗族聚居的居民自发组成,在元宵节前开展活动。灯会中表演和展示各种形式的民间艺术,藉以庆丰收、歌盛世、和乡里、睦友邻、祈福祉,是本县民间自发组织的影响最大,范围最广,民众最喜闻乐见的一项节庆习俗活动。
灯会参与人员的规模称“灯境”。灯境之内居户有多有少,因而灯会有大有小。大者有数百户会员,灯期8—12天;小者仅几十户,灯期3天左右。不过绝大多数是以百户组成,称“百子灯会”。这种灯会分届而设,一届三年,届内无特大灾害不得中断(断则为民俗之大忌)。届满可连办,有的连办数十年不断。组建灯会先要组成一个高效务实、团结协调的灯会班子。
班子成员的人品、能力、资历要为灯境会员所认同,经会员推举,可连选连任。班子内统一筹划职责分明,各执其事,分工协作。灯会班子依灯会大小设首事,一般5—7人不等。其中,总管(或会长)1名,总责灯会布置和督促各首事所承担事务;设经费首事若干名,负责经费的筹措与开支,民主理财,所有收支账目一律张榜公布。
经费来源一是灯会会员认捐。即自动捐款,会员至少也会捐一对花灯的扎制费。二是乐捐,经济实力雄厚者自愿多捐,甚至承担大部分经费。三是打彩收入。设材料首事若干名,负责全套花灯、道具的扎制及戏装、乐器的购置。设大场、小场领事若干名,分别负责舞龙、舞狮和民间戏曲、歌舞表演器乐及演奏人员的挑选与培训。多数灯会都培养有成员相对稳定、甚至数十年组合不变的舞狮班、吹打班、唱曲班。
岳西各地灯会玩灯的习俗不尽相同。玩灯的方式是灯队大巡游。
灯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为花灯展放,二为民间文艺展演。灯队中每盏灯、每个节目的设置乃至每个环节的行为,都有讲究和来由,并且已被赋予文化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