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栱:我国古建筑特有的标志
观赏我国古代建筑时,稍加留意就可发现,在巍峨高大的建筑物,有着一种奇特的构件,它密布于屋檐和平座回廊下画,造型别致,一层层向外出跳,有的用青绿色的油彩装饰着这就是我国古建筑特有的构件斗栱。
斗栱已有三干多年的历史,《论语》就提到“山节藻棁”。这里的节即指斗栱,藻是水草纹,税是短柱,其意思是累叠象山一样的斗和绘有水草纹的短柱。《鲁灵光殿赋》中有“层栌磥佹以岌峨”,这里的栌即斗,佹是奇特,岌峨是高大,这是对一层层高大奇特斗栱的描绘。
一、斗栱的组成及其称谓
斗栱是我国古代大型木构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柱子与梁架之间的过渡构件,其作用是扩大梁枋和柱头的接触面,加强梁架与柱头的连系。它在一层层枋子之间,把纵横相交的仿子组成一个牢固的刚体。它在室内,可以提高室内空间,缩短梁的跨度,提高梁的负荷能力。它的出跳部分又在室外起臂梁作用,承受屋檐与平迥廊的重量。
为什么斗具有这些优异功能呢?当然只有在了解斗栱的结构后才能找到答案。为此有必要对斗栱的结构作一简单说明。考虑到斗栱和它们构件在不同朝代不同地区有不同名称,可以说名称十分复杂。例如,斗栱是清代北京的称呼,苏州则称牌科,宋代主要称为铺作,有时也称枓栱。再如斗栱的构件中翘和三才升也是清代的名称,宋代称翘为栌斗,称三才升为散斗。为了避免混淆,下面的介绍全部用清代的名称。
斗栱的主要构件有斗、升、栱、翘、昂和枋。由于升是斗的 一种,翘是栱的一种。所以说、斗栱是由斗、栱、昂、枋四种构件组成的。由于斗和栱是这组构件的基本构件,因而这组构件称为斗栱。斗原来是口大底小的方形量器。斗栱中的斗是形状像斗的方形木块。升的形状很像斗,只是比斗小,所以叫升。是两端被加工成折线的矩形木块,形状有点像弓。翘的形状基本和栱一样,只是由于它的受力大,断面比较高。昂原来是直而长的构件,但明清时普遍使用的是徒有形式的假昂。枋是连系构件,它把各攒斗连系成一个整体。
这四种构件中,斗栱的斗是总支撑点。简单的斗栱,像一斗三升,就是斗托着栱,栱托着升,升再托着枋的构件。一般斗栱中的斗除了承托栱外,还同时承托翘或昂,栱和翘都是水平构件,而昂却斜置在斗上,翘、昂端部又托着斗,斗再托着栱和枋。
在斗栱最下面的斗叫做坐斗,坐斗一般十字开口,搁着十字相交互相垂直的栱和翘或栱和昂。栱与额枋平行,也叫做横栱。在横栱两端都有单面开口的升(一般横两端的升叫做三才升,其中在额枋轴心线上的叫做槽升子)。这些升有时又托着一个横栱,形成两层横栱(重袱)。重栱的上层横栱又通过它上面的三才升托着枋子。翘、昂与额枋垂直,它的一端在额枋外面,另端在额枋里面,形成向里外出跳。
翘、昂端部都承托着之个比坐斗小也开十字口的斗,这种在翘昂头上的斗叫做十斗。也承托十字相交的栱和翘或栱和昂。这些横栱也和坐斗上的横栱一样承托着上一层横栱或者枋子。如此一层一层的出跳,一直到最上面一层横栱(厢栱)托着挑檐枋。从这里可以看出外檐斗栱起了悬臂梁的作用,承受屋檐的重量,达到悬挑出檐的目的。
上面提到的横栱,所在部位不同,规格也不同,它们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坐斗上面的横栱由于在斗栱的轴心线上,所以称为正心栱,在翘昂头上的横栱用材较小,称为单材栱。单材栱在轴心线外面的称为外拽栱,里面的称为里拽栱。重栱的上下两层横栱,名称也不同,下层横栱较短叫做瓜栱,上层横较长叫做万栱。所以在坐斗上面的重栱有正心瓜栱和正心万栱两种,翘和昂头上的重栱有外拽瓜栱、外拽万栱、里拽瓜栱、里拽万栱四种。
一攒斗栱随着它们出跳多少,也有专门称呼。清代称斗栱出一跳为三踩,二跳为五踩,直到五跳为十一踩。如故宫太和殿檐斗栱是一翘、三昂出四跳,称为单翘三昂九踩斗栱。
外檐斗栱又随着位置不同而分为柱头科,平身科和角科。柱头科端端正正地位于柱头上,平身科位于柱子和柱子之间的额枋上,它们主要功能都是承受屋檐的出跳。不过平身科的作用不如柱头科重要,所以它的构造也比柱头科简单。角科位于建筑的转角柱头上,因为它所承受的荷载大,在转角处构造又特别复杂,所以更显得复杂。
二、材、栔、分——斗口
汉字中“材”与“才”两字往往通用。“材”字与我国古建筑有密切连系对一攒斗栱来说,材就是栱、昂、枋的断面,也是一幢建筑最大量使用的构件断面。《营造法式》讲“材”是建造大建筑最基本的标准构件,它的断面高宽比为3:2,为了造应不同规模建筑的儒要,把材分为八等。一等材高九寸,宽六寸,适用于建造九至十一间的大殿;八等高四寸五分,宽三寸,仅供建造小亭子和殿内的天花藻井用。
《营造法式》说:
“凡构屋之制,皆以材为祖”,“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为制度焉”。
决定了“材”,就得到了“栔”和“分”。一幢建筑各部分都有一定的比例关系,有了“分”这把尺子,通过一定的比例关系,可推算出斗斗栱的大小,以至一幢建筑的柱径、梁、枋的断面等。所以材、栔、分就成了整个建筑的模数。
到清代以斗口来代替材、契、分为模数,斗口相当于宋代材的宽度,也就是10分。清代分斗口为十一等,作为建筑模数。一幢建筑的主要尺寸由斗口得出,如定斗栱之间的中距为十斗口,明间面阔如采用七攒斗栱,即为七十七斗口,柱径为六斗口,柱高为六十斗口等。
三、斗栱的演变
到目前为止最早的斗形象资料是西周的铜器令殷。它是古代的食器,底座为四根短柱,柱头上有坐斗,坐斗之间有枋子联系。战国的铜器也刻有建筑图案,有反映斗栱形象的。自汉代至南北朝,从石阙、墓葬、明器和石窑中获得了更多的斗栱形象,在构造与造型上还是比较简单,与真实的木构建筑有相当距离。唐代起就有木构建筑的实物保存下来,在宋《营造法式》、清《工程做法》等文献上作了记载。唐代以后斗栱的演变,大致有下述一些特点。
到了唐代,斗栱在结构上已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唐宋木构建筑的室内空间在扩大,柱子高度普遍升高,柱子间的联系,从靠斗栱逐步为柱子间的梁枋所替代。这样斗栱在建筑中的结构作用大大减弱了,逐渐成为标志建筑等级和高级建筑上的装饰品。北宋时就出现了徒有形式的假昂,昂的杠杆作用失却了。北方辽金地区,向外跳的大同华严寺斗栱,出现了45°,60°的斜栱。南宋以后发展成网状的如意斗栱,明清时还出现了带假昂尾的镏金斗栱。在斗栱的端头,往往雕刻成菊花头、六分头、藤叶头等花式,并涂上彩画。
随着斗栱的结构作用削弱,装饰作用的增强,斗栱的用材等级降低了。《营造法式》规定一等材用于大殿的殿身,材厚和清《工程做法》规定的一等斗口一样,但清代大殿只用五等斗口,宽仅4寸,相当于《营造法式》规定用于亭榭和小厅堂的六等材。《工程做法》规定用于藻井和装饰的为十等和十一等斗口,分别为一寸半和一寸,《营造法式》规定的八等材宽三寸。宋尺和清尺虽有差异,不过大体上清代用材仅为宋代的1/3——1/2。从现存实物看:唐佛光寺的材为30×20.5厘米,宋榆次永寿寺为24×16厘米,元永乐宫为18×12.5厘米,明智化寺为11.5×7.5厘米,清太和殿为12.6×9厘米,用材方面的趋向与文献记载一样由大而小。
用材的缩小使材的断面也相应地简化。宋代以单材为主要构件,材的断面为15:10,可出跳的华栱常使用足材。足材是一个总高21分,上面6分处宽4分,下面15分处宽10分,为21:10的变截面。清代以足材为主要构件,断面从宋代的21:10的变截面,简化为高2斗口,宽1斗口,断面为2:1的矩形。整齐、方正、构件加工方便。清代也有用单材的,它根据斗栱构造的要求,定栱高为1.4斗口,成为1.4:1,略小于3:2。
斗栱的用材缩小和简化,影响了作为建筑模数的材、栔、分。清代为了适应这个变化,定斗口为模数单位,比宋代的分扩大了十倍。这样使用一等斗口的模数为6寸,约18厘米,五等斗口的模数为4寸,约12厘米,用于室内装修的十一等斗口的模数为1寸,约3厘米,在整个建筑中发挥了更好的模数作用。
斗栱的重要变化,使建筑外观上出现了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况。唐宋的斗栱雄大,其间的距离显得疏朗。明清斗栱矮小,而建筑的高度、跨度、面阔与开间又扩大了,使斗栱外观位置上明显削弱。如唐代斗栱为柱高的40-50%,宋辽金为30%,明代为20%,清代仅为12%。同时,斗栱在檐部的排列增加,唐佛光寺大殿平身科只用一攒,一般宋代建筑用1-2攒,元代用2攒,明代用4-6攒,清代太和殿竟用到了8攒。这主要是构造上的要求,如太和殿也像佛光寺那样二柱之间仅用一攒斗栱,斗栱间的距离将达4米,搁置在斗栱之间的细长枋子犹如扁担而产生挠度,这样构造上起不到联系作用,也达不到装饰的目的。
由于斗在大型建筑中起过重要的结构作用,又有突出的装饰效果,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对斗栱的采用有严格的限制。《唐会要》中说:
“宫室之制,自天子至于庶人,各有等差,天子之宫殿皆施重唐会要藻井……。”《唐六典》记有:“王公以下屋含不得施重栱藻井”。宋仁宗曾下令:“天下庶士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及斗八……。”明代规定:“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饰彩色”。
在使用斗栱的建筑中,以斗栱出跳的多少来表达建筑的等级,就象封建官员按其身份穿着服装一样,不可超越。这样就造成官式建筑始终采用斗栱,它束缚了大型建筑的发展。斗栱这个中国古建筑的特有构件,遍用于木构建筑,不少砖、石建筑模仿木构建筑,把斗栱作为很好的装饰。随着建筑的发展,斗栱的装饰作用越来越重,以至于发展成为了纯属的装饰品。即便如此,斗栱也是中国古代建筑的一个特有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