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饮酒礼仪
饮酒作为一种饮食文化,在远古时代就形成了一种大家必须遵守的礼节。有时这种礼节还非常繁琐。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乱的嫌疑。又因为饮酒过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乱,制定饮酒礼节很重要。
关于酒德的记载,最早见于《尚书》和《诗经》。儒家思想认为,饮酒者要有德行,不能骄奢淫逸。用酒祭祀敬神,尊老奉宾,都是德行的体现,因此儒家并不反对饮酒。《尚书·酒诰》集中体现了儒家思想,归纳起来有四点:
“饮惟祀”——只有在祭祀时才能饮酒;
“无彝酒”——不要经常饮酒,平常少饮酒,以节约粮食;
“执群饮”——禁止民众聚众饮酒;
“禁沉湎”——禁止饮酒过度。
古代饮酒的礼仪主要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具体来说就是先作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祭谢大地生养之德;然后尝尝酒味,并加以赞扬;最后仰杯而尽。酒礼必须要被遵守,不然就有犯上作乱的嫌疑。
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时还要说上几句敬酒辞。客人之间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有时还要依次向人敬酒——叫行酒。普通敬酒以三杯为度,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
从西周时代开始,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已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饮酒礼仪,它成了那个礼制社会的重要礼法之一。西周饮酒礼仪可以概括为4个字:时、序、效、令。
时,指严格掌握饮酒的时间,只能在冠礼、婚礼、丧礼、祭礼或喜庆典礼的场合下进饮,违时视为违礼。
序,指在饮酒时,遵循先天、地、鬼、神,后长、幼、尊、卑的顺序,违序也视为违礼。
效,指在饮时不可发狂,适量而止,三爵即止,过量亦视为违礼。
令,指在酒筵上要服从酒官意志,不能随心所欲,不服也视为违礼。
正式筵宴,尤其是御宴,都要设立专门监督饮酒仪节的酒官,有酒监、酒吏、酒令、明府之名。他们的职责,一般是纠察酒筵秩序,将那些违反礼仪者撵出宴会场合。不过有时他们的职责又是强劝人饮酒,反而要纠举饮而不醉或醉而不饮的人,以酒令为军令,甚至闹出人命来。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教人不做“三爵不识”,狂饮不止的人。
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
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唐人饮酒,少有节制。
大概从宋代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明代的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饮酒时不遵守酒礼,深感长辈有责任,于是从古代的书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资料,专门写了一篇《觞政》。这虽然是为饮酒行令者写的,但对于一般的饮酒者也有一定的意义。
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