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火虎表演
何谓“火虎”?顾名思义,即浑身危火之老虎。据老艺人回忆,“火虎”表演是由邹城市平阳寺村周家根据普通的舞狮表演和民间的礼花筋表演综合演变而发明的,至今已有120余年的历史。尔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热烈喜庆、扣人心弦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在其鼎盛时期曾多次被外地邀请演出。
火虎表演,道具制作工艺繁杂,为周家不外传的独家工艺,世代传承,迄今已传了五代。
虎衣由虎头、虎身、虎尾三部分组成。虎头由白蜡条(一种柔韧的树枝)编成,为直径约75厘米的半球形。五官俱全,栩栩如生,额前有“王”字。虎眼用蒙着红绸布的灯泡或手电筒(古时用点燃的炷香)制成。插满礼花筋后,虎头重约15公斤。虎身为11块100厘米长、15厘米宽、1.5厘米厚的木板拼接而成,用皮条连缀成半圆弧形状,展开后约150厘米宽。每个木板外侧钻有上百个小孔,共约千余个,每个小孔内插入一根30厘米长的礼花筋。虎尾长约140厘米,用白蜡条编成,缠绕礼花筋。整个虎衣插满礼花筋后重约25公斤。顶虎人身披虎衣,手持短拐,躬身而行,进行表演。
打虎人身穿木制衣甲,背上插有四根“护背旗”,头戴高约70厘米,直径65厘米的巨大斗笠,小腿外侧和前侧装有木甲,手持长约180厘米的打虎棒。衣甲和打虎棒均插满礼花筋。
礼花筋是毛边纸卷火药制成,包含硫磺、硝、木炭和盐,点燃后火花四射。置办“火虎”和打虎人的行头需要2700多根礼花筋。
火虎的表演场面宏大壮观,多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晚上。围观者人手一支点燃的蜡烛,场里场外光照如昼。表演前,一般配合高跷、二仙斗、舞龙灯、蛾子等其他民间艺术综合演出。夜幕降临,压轴戏“火虎”表演隆重登场,这时现场气氛达到热潮。顶虎人和打虎人装扮停当,锣鼓响起,众人上前点燃顶虎人和打虎人身上的礼花筋。打虎人首先出场,手提火棒,威武雄壮,气宇轩昂。绕场两圈再念一段道白:“我乃十三太保李存孝是也!奉父王之命押运粮草。路经此山,闻听大虫伤人,延缓未进。忽听得耳边风声响动——呀呔!真乃好虎也!”这时“火虎”上场,全场观众所持蜡烛一齐熄灭,只见“火虎”双眼如炸,张牙舞爪,活灵活现。
顿时,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人与虎争持搏斗,火人火虎、火花闪烁、光影交织、相照相映。火虎时而跃起搏击,飞射漫天火花,时而疾行进击,洒下串串流星。打虎人将手中打虎棒舞成一条火龙,叱咤腾挪,与火虎打成一团。表演者动作灵活,舞蹈优美,配合默契。千余根礼花筋飞舞喷射,犹如钢花飞溅、繁星乱坠,其情其景是如梦如幻、奇异绚丽、惊心动魄,令观众眼花缭乱,叫好声此起彼伏。由于礼花筋燃烧时间较短,表演只能持续10多分钟。火尽“虎”死,表演结束。
在表演过程中,直径20米左右的表演场地要有6、7名手提水壶的灭火助手。在火虎奔跑的时候,礼花筋会燃烧出火焰,有可能会点燃虎衣而伤害到演员。这时灭火助手在火虎跑经自己面前时,若发现虎衣起火,就口含凉水喷向火虎。一是为了熄灭火焰,二是水雾遇到火虎时会变成绚烂的火花,使得火虎看上去更加美丽、威武。
“火虎”表演是邹城市人民在长期的农耕劳作中形成的民间舞蹈形式。从起源角度讲,邹城市传统文化的舞龙舞狮、节日焰火表演为“火虎”的产生提供了宽广的舞台和温润的土壤;从文化角度讲,“火虎”道具的制作充分体现出鲁南地区的特色编制工艺,表演时的台词、舞蹈、对打动作也有着地方戏曲、舞蹈的色彩;从艺术表现形式讲,“火虎”表演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表演难度,其独特的创意、刚劲有力的动作、美观大方的表演无不体现出极高的艺术价值,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宝贵文化遗产,体现了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和艺术生活中所具有的智慧以及积极向上、勇猛果敢、不畏强暴的优秀品质。
“火虎”的特点主要有:
1、独特性:火虎表演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和相当的表演难度。虽然多次到外地演出,但并没有别的地方兴起这种表演。
2、危险性:如上文所述,火虎表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表演时要动用相当的一部分人力来防火。曾经有人模仿周家的火虎表演,结果由于防火措施做得不够,导致演员身上起火,不得不跳河灭火。
3、综合性:舞蹈动作和武术动作融合在一起,使得火虎表演起来刚劲有力,威猛大方而不乏美观。
4、积极性:火虎表演是平阳寺人民在长期的农耕劳作生活中形成的别具特色的舞蹈表演,舞蹈中体现出的不畏强暴、勇斗猛兽的英雄主义精神。
5、民间传承性:自清代至今已经传承了一百二十余年。
火虎表演,其舞蹈动作亦文亦武,美观大方,刚劲有力。具有独到的艺术价值。
火虎表演是邹城人民智慧的结晶。这已不仅仅是普通的舞狮表演,更是用闪耀的火花来装饰猛虎,令其更加威猛、炫目。表演效果绝非普通的舞狮表演所能比拟的,体现了中国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和艺术生活中所具有的智慧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火虎表演所表现的是一种热烈、喜庆、火爆、勇猛的精神,体现出劳动人民不畏1的情操。这些都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也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