谚语故事:“清官难断家务事”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一句流传很久的俗语。明代作家冯梦龙的《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清代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中都用“常言道”、“俗语说”引用过此句。由于家庭琐事本来就没有标准,你长我短,很难做出公平的决断,也很难使各方都心服口服,无从断言谁是谁非。人们常用这句话来比喻外人难以搞清楚的一些家庭纠纷。
关于这句谚语的由来,也有一个故事。
相传,宋朝时候有一位县令叫赵秉公,他为官清正,断案有方,在当朝颇有清名,是有口皆碑的清官。
一天,赵秉公的一位同窗好友到县衙来看他,问他道:“听说你断刑律命案很有一套,不知你对民事家务是否善断?”赵秉公听了说道:“民事家务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又有何难?不妨说来一试!”于是同窗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乡里一位老汉姓张,膝下有两个儿子,一家人勤俭持家,和和睦睦,生活过得很富裕。两个儿子长大后娶妻生子,家庭成员越来越多。时间长了难免磕磕碰碰。后来两个儿子都提出要分家另过。张老汉喜欢儿孙绕膝,不同意分家。但两个儿媳之间总闹别扭,吵吵嚷嚷很是烦人。最后,老汉只得同意分家。张家共有两处宅院,二十亩田地,如何分呢?
赵秉公听完不假思索地说:“呵呵,这样简单的事还不好分?两个儿子平均分,每人一套宅院、十亩田地,不是很公平吗?”
但朋友却摇摇头说:“这样分不尽合理。因为大儿子有三个儿子,且都已成人;而二儿子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大儿子家人多,二儿子家人少,按你的分法岂不是对大儿子家不公平吗?”
赵秉公听后点点头说:“可也是,爷爷有子,个个有份;再往下都是老汉的孙子,那就按儿子分宅院,按孙子分田地,一个孙子五亩地。老大家共分15亩,给老二家留5亩。这不挺好吗?”
朋友说这样还是不尽合理。因为地和宅都分给了儿子、孙子,老汉的吃住呢?到头来,老汉落了个一无所有,这岂不是让儿孙不孝吗?
“那要是这样也好说,人们一向崇尚四世同堂、五世其昌,干脆还是不分为好!”赵秉公答道。
朋友听了笑着说,刚才我给你说了一件事,你却断了三个结果,究竟哪个断的公正呢?这还不说,事情还没完呢,一年后老汉的二儿子得病死了,二儿媳守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艰难,心想再嫁,但张老汉却认为有吃有住,不同意儿媳再嫁,你说该不该嫁呢?
赵秉公回答说:“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按‘三从’道理讲,她当然不应该再嫁了。”朋友却说前朝和当朝的公主,守寡后都有改嫁的,为什么一个农妇就不可改嫁呢?这样做岂不有失公允吗?
赵秉公一时回答不上了。于是朋友笑道:“都说你是个清官,可见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啊!”
从此,“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这样流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