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葬礼习俗
“养老送终”自古以来都是晚辈对长辈义不容辞的责任。长辈临终,子孙眷属须日夜守护在病榻前。若子女在外地工作,须设法(如派人通知、写信、打电话、发电报等)把他们召回。子女闻讯后,必须尽快赶回侍候老人,即使远隔重洋在异国他乡,也要尽可能地回家为老人送终,以尽为人子的孝心。若病危老人是女性(如母亲、媳妇),还要及时通知娘家,不然会受埋怨甚至发生纠纷。
老人咽气时,若所有的子孙都在病床前目送他(她)终了人生,世人则会认为老人是有福气的“好命人”。若有子孙未能为老人送终,往往会被视为“不孝”,人们也会为老人感到遗憾。有一种迷信的说法,老人去世是祖宗召他(她)到阴间一起生活,咽气时若子孙不在场,其祖宗在阴间就不认他们为自己的子孙。
在福建有些地方,送终时禁忌子女在场。永定等地,老人若预感自己会死于“带禄时辰”(一天中的某一时辰),子女要避开。在上杭,与病危者生辰相克的亲属,即使是夫妻关系,也不能近前送终。否则,俗信对生者不利。
搬 铺
又称徙铺、出厅、入厅堂。中国古俗很讲究寿终的场所,即所谓“死于适室”,“寿终正寝”。福建自古以来也十分讲究“寿终正寝”,病危时要把病人从偏房寝室及时地搬铺到正寝(正厅),志称“疾笃迁居正寝”。俗信正厅是房子中最神圣的场所,寿终于此是“死得其所”,死后在阴间才可以与祖宗、亲属团聚。若寿终于偏房侧室,死者魂魄会滞留在寝室床架上,不易超度转生。故在民间(特别是农村),老人病危时,只要神智清醒,往往会自己要求到厅堂去。若寿终于偏房寝室,子孙也有照顾不周之嫌,会招来非议。
搬铺在民间普遍视为礼遇,旧时上寿的人(年满50岁且有子女者)才有资格搬铺到正寝。在晋江,未满36岁就当了祖父、祖母而又未满50岁就去世的人,也有资格搬铺到正厅。不过,若病危者父母健在,一般不能搬铺到正厅,只能搬到后厅或下厅。通常若寿终于偏房寝室,不能再移尸正寝,但在福州、建阳、邵武、光泽等地,没有太严格的规定,初丧时尚可移尸正厅。
搬铺正厅前,须将厅堂神龛里的神像、神主(公妈牌位)、香炉及正梁上的天公炉、天灯等一律用白布遮盖,或迁移他处。搬铺时,通常由长子抱头,次子抱身,女婿抱脚,其他亲属帮忙,小心翼翼地平抬到正厅的铺床上。抬病人的方向是头部在前,脚部在后,绝对不能相反。没有儿子的,福州一带是由女儿抬头,其他亲属帮忙抬至大厅,有的地方则由侄儿负责搬铺。长乐县的规矩与他县不同,若是父亲亡故,由长子背到厅堂,母亲病危,则由媳妇背去正寝。搬铺时,通常要用雨具遮住头部,而且忌讳碰到门框墙壁。在武平,搬铺过程中,病人若拉小便,被视为凶兆,但拉大便则被视为吉利。
在正厅搭铺安席也有种种规矩。床板多为3块,床铺不能靠墙,病人仰卧,头部向厅口,脚部向厅后。男性铺位设在正厅左侧,寿终于此称“寿终正寝”。女性在古代不搬铺正寝,近代以来也搬铺正寝,但铺位设在正厅右侧,寿终于此仍称“寿终内寝”。
搬铺正寝后,子孙眷属时刻守护在病人身旁,不能喧哗,无论多么悲伤,应尽量避免在病人跟前哭出声来。
搬铺习俗至今仍在农村普遍流行,以至于一些老人病重期间担心不能“寿终正寝”,不愿住院治疗。
凡被搬铺正寝者,自知己不久于人世,神智尚清者,往往要召唤子孙交待后事,分配遗物,俗谓“分手尾”或“分手尾钱”,晚辈须肃然聆听遗嘱,尽力照办。在霞浦等地,要请理发师傅为临终者理发,病人神智清醒的,由病人自己挑选,否则由家属请平时经常为他理发的师傅。理发师来后,要用蛋、酒盛情招待,理完发后除了送给红包(内包若干元钱)外,还要用红纸包裹剃刀,俗称“挂红”,并送给一顶白布做的幅子,出殡时理发师傅亦须前来送殡。福州义序、城门一带,长辈临终时,子女要把生姜和跳蚤各放在其手中握住,寓意死者没有空手而归九泉。龙岩等地则将纸钱放在其手中或衣袋里,以示其一生有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