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陵地区生产生活习俗
生产习俗
农业习俗
祭神催春
明时,立春的前一日,在县城东门外后土宫(土地祠)塑芒神(后稷)、春牛像,并设祭坛于其前。县令率僚属,穿朝服,戴花冠,以鼓乐作先导,迎置公共场所。立春日早晨,置酒果、香表于祭坛。县令致祭文后,率诸官以次跪拜三奠酒。酒后,执彩杖鞭打春牛,直至破碎。以此祈神灵保佑,催农人春耕。清时,立春之日,县令率僚属、农夫致祭于先农坛农神前,祭品为当时当地所产全部农作物品种的籽粒。祭毕,又率僚属、农夫行耕播种,以召示人勤春早。此俗清末后渐废。
求神祈雨
此俗不知起于何时。明、清时期,久旱无雨,庄稼不能下种,或禾苗枯萎将死,县令常带僚属、乡老,由属吏、乡民共抬祭品,于烈日下,不戴帽饰,不乘车马,徒步去鹿台下的神庙,熏香叩头,祈祷天雨。如获感应,则勒石颂功述德。若无感应,则再行恳祈。民间亦有抬祭品,请巫神,在乡老的搀扶和乡民的簇拥下,去鹿台神庙,或当地龙王庙祭神求雨。此俗民国以来渐废。(长治久安沣西人.丰镐遗子)
相互帮工
建国前,农民单家独户耕种,晾晒条件差,运输工具落后。夏收碾打结束,晒粮之时,村民不计报酬,蜂拥而至,主动帮工。运麦扬场,无所不干。主人备酒菜予以款待。农业合作化后,皮之不存,此俗遂没。
工匠习俗
拜师学艺,是工匠行业的重要习俗。建国前,欲求谋生手艺,需寻求师傅。征得同意后,家长偕子弟、带重礼去行拜师仪式,徒弟向师傅跪拜,许诺之后,方确定为师徒关系。期限三、五年不等。一边潜心学艺,一边侍候师傅,不挣工钱。三、五年期满后为出师,方能独立承揽活路挣钱。建国后,此俗渐废。
商业习俗
建国前,农村缺少集贸市场,几家较大的商贸店铺和贩运客商全在县城内。为解决农民生活日用品的需求,几乎村村都有户设的日用杂货小卖店,车推肩挑的货郎你去他来,分别以梆声、铃声、鼓声、锣声、叫卖声为信号。其叫卖声抑扬顿挫,悦耳引人。群众的生活日用品大多是从他们手中购置的。建国后,1953年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归入集体经营。1964年以来,又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被彻底禁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群众自行恢复习俗。今时,个体日用杂货小店星罗棋布,遍及城乡,送货郎川流不息,比比皆是。其叫卖声不绝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