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婚嫁习俗
旧时,男女婚姻大都由父母包办,婚者先由父母找媒人约好,由媒人物色个门户相当、年龄相仿的女子,再由父母认定后订婚。自由恋爱,私订终身者甚少。
订婚前先由媒人向双方父母说合,然后由男方送炮竹至女方家作为初步婚约,未送炮竹者先送庚贴亦可(俗称“发八字”。所谓“八字”,就是男女双方的生辰之年、月、日、时辰、干支)。有的先请先生算命,看看男女双方的“八字”合不合后再订。
在“八字”没有大忌的情况下,再择日子向女方行过门礼,即给女方扯几件衣料,买几样头饰,配上几头水礼(即:鱼、肉、糖、酒及猪肚子、心肺6色礼,堂叔、母舅为4色礼,一般亲戚仅送鱼、肉两样),由媒人和男方长辈配好帖上红纸的担子,礼品上用红线、红纸、红布包扎,并要求人数要成双,处处不离糕和松柏,象征步步高和万年长青,挑着担子送往女方的门上。燃放炮竹后女方以酒席接待,称谓定婚酒,通称“过门”,含南称“小过门”,含北称“送达号”,以示姑娘已经订了婆家。女方在接到男方的庚贴,随后又将女方的庚贴带往男方,此为婚姻已订。县内“箩窝订婚”者较少,青少年订婚的居多,先养童养媳后婚的十分之一上下,订好即娶者少见。
一般订婚后根据双方的年龄及家况再决定结婚的日子,有的过个三年五载,有的等个十年八年,男方在年龄和经济条件成熟时,想在当年迎娶时先在春天接次客(俗称“接春酒”),含南称“大过门”。大过门时男方的亲友也要恭贺送礼,后到结婚时再来一次贺礼。含中含北无此礼节,只到婚期时行一次大礼。而男方在当年中秋节时要“拖酥”,即向女方的主要亲戚送节礼。
在接春酒时男女双方的父母及媒人、证人根据算命先生的推算,在一起商订年内某月某日为婚期,俗称“择日子”。
择好日子,男方将用红纸(布)包缮,在婚前和彩礼一并送到女方家,女方在婚前两天(民间有个逢四不做事的规矩,清明、冬至日不办喜事的习俗)将嫁妆由“全面人”(即夫妻双全儿孙满堂)帮助订好衣、被,拾好梳妆及所陪物品,每件都要放点枣子、花生、糖果、欢团一类的喜庆食品送至男方,此称“普家伙”。普家伙的队伍最前面的(也有走在最后头的)是拎马桶(民间称谓“子孙桶”)的童男、童女,子孙桶内放有筷子和染红的鸡蛋(谐意“快旦生”),随后是扛帐子的,挑梳妆、脚盆、衣箱、被、褥的依次随后。嫁妆出娘家大门和进新房都要过“筛镜”,以避不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