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普度的由来
普度是闽南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其热闹的程度仅次于春节,而节庆的时间之长、交际之广、花费之多,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从清末到现代,当地政府的官员对普度大多持反对态度,有的甚至明令禁止过普度。然而,令人深思的是普度习俗禁而不止,一直延续到现在,虽不能说愈演愈烈,但热闹、靡费程度一如先前。这是闽南文化的一个污点,或是一个“光点”,见仁见智,各有论据。但总体上看,认为是污点者居多。存在决定意识,闽南的独特历史地理环境,决定了民俗节庆的内容和形式。普度种种不合理外壳下,必定有合理内核,值得深入研究,重新认识。
普度是由“七月半”发展而来的。农历七月十五日,是道教的中元节、佛教的盂兰盆节,后来成为一种民间习俗,佛道合一,俗称“七月半”、“鬼节”,人们祭祀祖先和孤魂野鬼。过“七月半”的习俗流行于整个汉文化地区,时间不限于一天,犹如清明前后上坟都算过清明一样,七月十五前后,祭祖宴客都是过“七月半”。江浙一带过“七月半”的热闹程度不亚于过春节,一般人家都要事先备好鸡鸭鱼肉等各种吃喝,摆上供桌,举行祭祖仪式,过后宴请亲朋好友,吃喝一番。备办的食品不仅要够吃,还要分送左邻右舍,并让亲朋好友带走一些。晚上,酒足饭饱之后,一家人到河边溪旁放荷花灯、烛火莹莹的小纸船,目送亡灵“往生”而去。北方相对比较冷清一些,过“七月半”仅限于祭祖,一家人会宴,并不呼朋招友。
在闽南文化由过“七月半”到过普度,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宋代,闽南“七月半”是由地方最高长官——知州主持。据《真西山文集》卷49记载,举行祭祀时必须“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此时,“中元三五夜之临,环诸里数百人之众,并斋心而洁虑,冀赦过以除愆,或以士农工商祈安生业,或为祖先亲属追拔冥途”。绍定五年(1232年),农民起义军攻陷德化、永春两县,知州谴责县官僚佐“相先自作全躯之计,委群氓于锋镝之下,举二邑为煨烬之余”,使将士、百姓“游魂荡于太空,枯骨曝于旷野”。知州亲自主持普度,为死去的百姓和将士祝愿“无复久淹之系,西方净土举为极乐之游”。普度是由知州主持,十分严肃地为祖先亲属、牺牲将士、百姓“追拔冥途”和为士农工商祈安的祭祀仪式。可见宋代中元节与盂兰盆节已合为一体,重点由祭祀祖先演变为普度众生。所以,宋代普度是顺应民意,缓和社会矛盾的一种行政措施,是有积极意义的。嘉靖《惠安县志·典祀》记载,至明代,普度祭祀权力下放至里社,由里社“每岁轮一户为会首”、“其轮流会首,及祭毕,会饮”。于是改变了宋代“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的严肃规定,成为一种摆阔气、竞豪奢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