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地方的丧葬风俗
在南阳的民间,丧葬习俗有很多种,丧葬习俗也就是以丧葬为基础,在南阳的民间长期相传和沿袭下来的一种风俗。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南阳民间的丧葬习俗也在随着年代的变革而发生一次又一次的变化。
旧时,在殷商以前,在南阳的民间人们就有了希望灵魂不死的观念。到殷商时期,这一观念越加丰富和强化,认为死亡观念从来与生命意识分不开,灵魂来自于天,属阳,主管人的精神知觉;魄来自于地,属阴,主管人的形骸血肉。魂魄相合人则生,相散人则亡。二者离散之后,魂升天,魄入地,最后复归于天地之气。魂入天后转化为神,魄入地后腐化成水归入土壤,魂对后人有庇护之效,先人的魂魄得到后人的无限崇拜。这就是为什么在殷商时期,丧俗中出现坟丘的直接原因。丧葬制度演绎至殷代的第二个显著变化是贫富的极大分化。
二者存在以下差异:一是墓室大小不同,贵族墓室小则几十平方米,大则超过10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室一般仅有一两个平方米。二是棺椁档次不同,贵族除装殓尸体用棺外,棺外还套以木椁,棺椁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做装饰,并涂以多层髹漆,甚至还附贴上麻布和绢以装饰保护棺椁。而平民的墓葬则有棺无椁,甚至连棺也没有,仅将尸体软埋于墓坑中。其三,贵族墓葬中有人陪葬,少则一二人,多则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平民墓葬中绝无人陪葬。其四,贵族墓葬中陪葬品数量多且高贵豪华,不仅有玉器陶器,还有青铜器爵和鼎之类,而平民的陪葬品仅为陶器或者是一些日常劳作中的工具,如石铲、蚌镰,青铜器陪葬者甚为少见。至于奴隶的葬仪,在殷商时代仍沿用旧制,“厚之以薪,葬之中野”,他们辛勤地为他人劳作了一辈子,死后常被活人拎着抛弃在沟壑之中,其尸肉任野兽撕啃,尸骨任风雨吹打。
到了西周时,在丧葬方面,依据活人依宗室生活在一起的做法,人死之后,墓葬也是根据同一家族的具体情况而有规划地布置安排,成片组成族葬,每一家族都有相对固定的茔地。葬制和葬俗都保持相对的一致,家族的各个分支,通过在成片的墓葬群中以远近结合成一定的墓组来予以体现。丧葬文化中所规定的种种礼俗,如墓地风水的选取、服丧期间的各项禁忌、祭品和冥纸安排上的差异等,在西周已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深植于民众的内心,逐渐形成民族的丧葬文化心理。这一思想体系对后世丧葬观产生了深远影响。时至春秋,仍然崇尚厚葬之风,在丧葬的一些礼制上,对西周的疏漏也做了相应的补充。此时的葬制,根据死者生前的身份,决定陪葬物的有无和数量的多寡。在下葬的期限上,春秋时期亦有明确的规定,“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礼记·五制》。)。此制成为后人遵循之模式。战国时期,由于冶铁技术的空前发展,铁器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于是铁器成为丧葬礼仪中的重要陪葬物。另外,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奴隶的社会地位,再加之奴隶长期与奴隶主进行不懈的斗争,所以自战国始,不再用人做殉葬品,而代之以木俑、陶俑,此实乃社会之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