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的性禁忌
中国民间的性禁忌
选自《中国民间禁忌》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人体,很容易分成两个类别,那就是男人和女人。当我们说到男人或者女人时,就已经区别了人体这个统一的概念。性别,是人类生理构成的客观实在,同时,它又带有浓厚的社会生活的文化印痕。不同社会生活环境中,性别的区分有着不同的文化风貌。在中国,男女分别的界线是始终被强调和看重的。男女之间存在着许多严格的、不容忽略的禁忌信条。它们大体上表现在男人和女人的性分别、男女之间的性诱惑、男人对女人的性压迫、男人与女人对于神明的性亵渎等等几个方面。
性分别禁忌
区别男女,在中国人眼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种需求。似乎男女不分,一切行为方式都将失去依据,所谓“阴阳不分世理乱”。阴阳可指男女。阳代表男性,阴代表女性。对于两性人,俗称“二尾(yi)子”、“阴阳人”,民间总是带有一种嘲弄、蔑视的态度。穿着打扮方面,亦忌男女不辨。男女服装,每一个朝代的时尚都有严格的区别。如果男穿女服,或者女着男装是要犯忌讳的。鄂温克族人,禁止夫妻互换衣帽穿戴,否则以为对狩猎不利。民间许多神话传说中,有因男女换了服饰而使女方怀上身孕的说法。汉族有些地方,结婚时,让男女双方换裤带,也有象征生育的意义。还有许多民间故事、民间笑话中把“穿了女人的裤子”作为嘲笑某位绅士、官员或者其他男子的笑料,很能引起人们的情感共鸣。正因为旧时人们严格遵守着男女区别的种种标志,所以才出现“梁祝”、“花木兰”等等女扮男装(也有男扮女装)成功的事例。这种男女泾渭分别的符号标笺——服饰、举止——使人们相信,它和人体性别是绝对一致而不可怀疑的。祝英台、花木兰等都是钻了性分别习俗的空子,在错误的性别符号掩饰下,蒙蔽了众人的眼睛。现如今,假如有男人留了长发,穿了花色的衣服,或者有女人穿了男装,在公共场所都会引来许多好奇、询问的目光,好像在说“这人是男的还是女的?”不弄个清楚明白水落石出,总好像有一块“心病”似的。男、女应当一眼就让人看出才好,才是中国人的习惯。在生产、劳作方面也是如此。男人有男人干的活,女人有女人干的活,女干男活,男干女活都是遭忌讳的。台湾高山族男人不能接触女人专用的小锄、农具、织机和猪圈;女人禁忌接触男人的武器、猎具,不能进入男人的会所。普米族的妇女就不能犁地,不能打猎和取蜜,那是男人干的活。青海省藏民中的男人不能做抹牛粪、打酥油、背水、磨炒面、做饭等家务劳动,认为这是妇女们干的活。
佤族人械斗时,女人不参加,男人则不能不参加。成年男子能参加而不参加者为习惯所不容,轻则受舆论指责,重则罚谷罚钱,以至抄家。汉族中有“男做女工,越做越穷”、“男做女工,一世命穷”、“男做女工,烂脱臀宫”等俗谚流传。旧时,男人一般干田里的活,参与社交活动,女人一般干家里的活,不参与社交活动。男人干家务常被人耻笑,以为“没出息”;女人参与社交活动,又被指责为“疯”、“野”、“不守规矩”、“不正经”。现在,这种观念有所更新,男女分担家务,同工同酬,男人能干的,女人也能干。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话,便是对这种习俗演进的集中概括。当然,民间要求男女分别的惯习和社会上以男女分工有固定的认识之间并不完全等同,性别的区分本身也并无大错,有时还确是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因此,区别男女性别的惯习并不能轻易被取消,它还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