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关于“上合组织-阿富
新华社杜尚别7月14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关于“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会议成果的联合声明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
支持将阿富汗建成独立、中立、统一、和平、民主、繁荣的国家,
认识到实现该国的和平与稳定是保障上合组织地区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深信有必要帮助阿富汗人民努力重建家园,并重回和平与民族和睦的正轨,
声明如下,
作为阿富汗的友好近邻和重要伙伴,上合组织成员国希望阿富汗能够实现和平、稳定、繁荣,重申尊重居住在阿富汗的所有民族的文化和传统。
根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上合组织成员国重申尊重阿富汗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愿帮助阿富汗建成没有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的国家。
我们谴责阿富汗境内持续不断的导致平民和国家权力机构人员伤亡的暴力和恐怖活动,主张尽快停止这些行为。指出国际恐怖组织活动仍是造成阿局势不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严重关切由于各种恐怖、极端和分裂势力聚集生乱导致的阿富汗北部省份日益加剧的紧张局势。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
我们强烈敦促阿富汗冲突各方,放弃可能导致阿富汗同上合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动荡和不可预测后果的武力和行动。
上合组织成员国重申,愿进一步开展同阿富汗的合作,应对地区安全威胁和挑战,首先是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毒品犯罪,共同反对“双重标准”。
上合组织成员国强调,本地区国家和阿富汗邻国多年来给予阿富汗难民的友好对待和切实帮助具有重要意义,认为国际社会为协助难民体面、安全、可持续地返回祖国所作的努力十分重要。
我们认为,尽快解决阿富汗问题是维护和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我们强调,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应加大为重建和平,促进经济发展,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毒品犯罪所作的努力。重申各成员国关于政治对话和“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包容性和解进程是解决阿富汗问题唯一出路的立场。
我们呼吁所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下加强合作,以实现阿富汗的稳定和发展。我们注意到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联合国中亚地区预防性外交中心的相关行动。
欢迎包括阿人多哈和平谈判、“中美俄+”磋商、莫斯科模式磋商和塔什干高级别会议等国际社会支持阿富汗和平进程的外交努力。注意到2021年3月29日至30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亚洲之心-伊斯坦布尔进程”部长级会议成果。
尊重阿富汗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认为阿富汗人内部谈判应考虑到阿富汗国内所有民族的利益。
我们高度重视在“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框架内开展的联合工作。认为应继续落实2019年6月14日在比什凯克通过的《“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下一步行动路线图》,巩固地区稳定,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同阿富汗关系。
重申我们各国愿同阿富汗进一步深化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包括通过充分发挥阿富汗作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参与上合组织活动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