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肖检察长结局 最后被判了几年
《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当然,剧中的反派人物在最后都得到了惩罚。今天要聊聊的便是肖钢玉,那么肖钢玉最后被判了几年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自三月底开播后,《人民的名义》受到了广泛讨论。近日,有一种声音在社交媒体上被大量传播:剧里的警察没一个正面形象,声称该剧“刻意拔高检察院,抹黑警察”。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发文称,前十集警察出现几十次,都是负面形象。文章称,为了拔高检察院的形象,竟然可以如此矮化警察形象,“请不要打着人民的名义来诋毁警察”。 “首先需要郑重声明的是,”周梅森说,“从主观上,我以及导演李路,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刻意拔高谁、刻意贬低谁,“从来没有”。 周梅森对记者表示,有公权力的地方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剧中,公安系统的确存在腐败,但检察院系统也存在腐败。剧中,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就是典型的腐败分子。 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因为侯亮平在汉东省的一系列动作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赵瑞龙高育良一行人的利益,高育良决定要“除掉”侯亮平。 而执行这次陷害侯亮平阴谋的,正是刚刚登场的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颇有点“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意味,腐败分子们竟然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对付侯亮平代表的正义力量。 再经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肖钢玉对蔡成功举报侯亮平立案侦查,有个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做后台,通过权力假造罪证,就能轻易坐实侯亮平腐败,将这位刚正不阿的反贪局局长拉下马。 但是,肖钢玉本来也就不干净,他是高育良的人,自己也受贿。 据刘新建交代,肖钢玉有一箱中华烟让刘新建帮着卖,刘新建无奈让财务给肖钢玉打了六万元,没想到半年后,肖钢玉又要把这一箱烟卖给刘新建,他只好又让财务给他六万元,等刘新建把烟取回来的时候,都已经发霉了。 林副检察长提出要找肖钢玉谈话,季昌明说不急,因为他的问题不止这十二万这么简单。来源:问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