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崇祯帝是个极其复杂、难以捉摸的人?
,即帝,字德约,第十六位皇,也是明朝作为全国统一政权的最后一位,第五子,异母弟,母为。下面双元制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习惯于将古代帝王分为明君(如唐太宗李世 民)、昏君(如)、能君(如)、庸君(如清帝)、仁君(如)、 暴君(如)。
而明王朝的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却很难用一个名号来盖棺论定,因为这位皇帝既有能君业绩,又有庸君形状;既有明君风采,又有昏君行径;既有仁君姿态,又有暴君手段,是个极其复杂、 难以捉摸、有着六副面孔的人物。
能君业绩
天七年(1627年)八月二十二日,荒唐了一辈子的明熹宗朱由校一命呜呼,临死前他同意将帝位传给 弟弟信王朱由检。
八月二十四日,朱由检正式即皇帝位, 这就是历史上的崇祯帝。尽管他只有十七岁,但比他哥哥要成熟得多。当时,朝政大权把持在以大和熹宗奶妈为首的手里。最初几天,双方是在紧张而微妙的气氛中度过的,表面一切如故,相安无事, 背后已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九月一日,魏忠贤变被动为主动,提出辞去职务以试探新帝的反应,崇祯帝,没有批准。
次日,客氏提出出宫,这次崇祯帝没有客气,立即表示同意。九月二十五日魏忠贤给皇帝上疏请求停止为他建造生祠的活动,崇祯帝的批复不温不火:“以后各处生祠,其欲举未行者,概行停止。”
这样一个之举,便终止了朝野上下齐拍魏忠贤马屁的不正之风,而又不致引起魏阉的恼怒。崇祯帝还不断地嘉奖阉党人员, 他心中明白,这一切早晚都会“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的六副面孔
他在静静地等候时机,同时暗暗地削弱魏忠贤的势力。
政治斗争是非常微妙的。倒魏的导火索最终竟然是由魏忠贤的党羽点着的。
天启七年(1627年)十月十三日,御史杨维垣上疏弹劾崔呈秀(魏忠贤的得力干将),却美化魏忠贤,这摆明了是丢车保帅、李代桃僵之策。
静候了七天之后,崇祯帝决定罢免崔呈秀, 让他回老家待命。这一举动等于是掀开了倒魏的大幕。 嗅觉灵敏的官员觉察到政治局势的新动向,于是揭发弹劾魏忠贤的奏疏连连不断呈到皇帝眼前。
于是,崇祯帝立即开始行动,命令太监当着魏忠贤的面宣读了列举他十大罪状的奏疏。魏忠贤吓破了胆,第二天就请求辞去爵位,得到崇祯帝的允许。十一月初一,崇祯帝再次将魏忠贤贬往中都凤阳祖陵司香。
然而,魏忠贤是过惯了有权有势生活的人,出京时竟然还牛皮哄哄地带着卫兵一千人、大车四十辆。一个戴罪宦官竟然还敢如此飞扬跋扈,这无疑进一步刺激了崇祯帝敏感的神经。
于是,他接着下了一道圣旨,命将魏忠贤缉拿回京。十一月初六,在阜城县南关的旅舍中,亲信散尽的魏忠贤自缢而亡,客氏被押往乱棍打死,客魏两家子孙都掉了脑袋。
从此,树倒搠荆散,清算魏忠贤余党的行动迅速进行。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十九日,阉党终于被一 网打尽,崇祯帝就这样不动声色、沉着老练地除掉了权倾朝野的魏忠贤。
明君风采
除掉阉党之后,崇祯帝亲自选拔了一批大臣,还下诏甄别被魏忠贤杀害或削夺职权的官员,该平反的平反, 该起用的起用,一时之间朝廷风气,京畿内外民心大快。
崇祯帝即位后,自奉特别节俭。他亲自带头穿浆洗过的旧衣,将许多金银制品都拿到银作局化掉充饷。由于国家财政困难,他多次减少皇帝开支,遣散宫中大批宫女。崇祯帝没有特殊嗜好,吃穿住用一概不讲究,统统不沾身。
崇祯帝的勤政超过了任何帝王,工作起来不分昼夜。平时白天在文华殿批阅奏章,接见群臣,晚上在乾清宫看奏章,军情紧急时他连续几个昼夜不休息。
同时,一 道道诏谕传遍天下,罢除了为皇室服务的一切不急之役, 与民休息;撤回了天下镇守太监,严禁宦官干政,严禁官员结交太监;向边镇发去银两,安定军心;戒谕官僚结党,建立完备的监察制度。这一道道诏令在帝国臣民心中唤起了希望。
在用人方面,崇祯帝虽然没有做到“疑人不用,用 人不疑”,但颇具慧眼,他提拔任用的、、 、郑成功、等都是兼具文采武略,足以的杰出人物。
崇祯帝是个有远大抱负的皇帝,如果不是生在明朝末年,如果从他哥哥明熹宗手中接过的不是一个烂摊子, 他可能会做出一番令人称颂的业绩来,但此时的明朝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他的也就自然透出 一种强烈的悲剧意味。
昏君行径
崇祯帝以一己之力除掉魏忠贤一事,显然让他对于 自己的政治才能产生了过高的估计。
他在此后十余年的统治中,事事独断,事事亲为,过度迷信自己的能力, 这样,他的自信,慢慢地变成了自负,变成了刚愎自用, 并进而一意孤行,一旦败之,就文过饰非,拉过大臣当,侥幸成之,则愈发自负,越陷越深。
陈新甲一案就充分体现了崇祯帝的虚伪、昏庸和冷酷无情。
松锦失守之后,崇祯便想和清军议和,以便专心对付起义军。
兵部尚书陈新甲暗中与皇帝筹划讲和。一日, 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给陈新甲,催他尽快设法议和。陈新甲不在家,那人便将密诏留在了书案上,陈家的书童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驻京人员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就拿出去交给各部门传抄。
这样一来,皇帝暗中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晔然,立刻上奏章反对。崇祯帝无法抵赖,恼怒之余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破开封,烹杀福王),兵部尚书应负全责。
被崇祯帝冤杀的大臣绝不止陈新甲一人,而且往往是干正事的被杀,不干正事的下场还好一点。
一代袁崇焕是明朝后期最有能力、最忠君爱国的大臣,而他的结局也是最凄惨的。冤杀袁崇焕是崇祯帝犯下的最严重、最不可饶恕的错误。
当初,崇祯帝是非常信任袁崇焕的,任命他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将整个对金(即后金,前身) 防务都交给了他。
袁崇焕也没有辜负皇帝的期望,打了很多漂亮仗,致使明朝的劲敌在宁锦兵败后连 伤带病郁郁而死。
公元1629年十月,率领几十万后金军绕道直扑明朝都城北京。
镇守辽西的袁崇焕得到情报,立即率领明军赶到北京,与敌展开激战。此时,魏忠贤的余 党散布谣言,说后金兵绕道进京完全是袁崇焕引进来的。
皇太极也利用在北京城下俘虏的两个太监陷害袁崇焕, 他在军营中广泛散布与袁督师有约在先的谣言,并故意让那两个太监听到,然后放了他们。
这两个太监回到宫中便把听到的秘密消息报告给了崇祯帝,昏庸的崇祯帝竟然,立即下令逮捕了袁崇焕。两个月后,后金军队撤走,崇祯帝下令将袁崇焕凌迟处死,从而自毁 长城,导致明朝败局一发而不可收。
暴君手段
崇祯帝1627年即位,次年改元崇祯。
就在崇祯元年,陕西北部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时间波诡云诸,风起浪涌,大明王朝疲于应付,回天乏力,除了内 患,还有以来长期存在的外忧:后金汗国的不断侵扰。
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军事领导特别是兵部尚书的职位就凸显出来,变得异常重要,同时也尤其难当,而崇祯帝,动则委过与人的性格更使将领尚书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崇祯帝暴君的一面在此也显露无遗。
据说崇祯朝任兵部尚书或挂兵部尚书衔的先后近二十人中,除殉国,洪承畴降清外,竟全部先后死于崇祯的旨意。其中虽有几个该死之人,但往往是功劳越大,死得越惨,令忠臣心冷,叫敌人拍手称快。
崇祯帝最残忍、最嗜血的行为就是以凌迟杀害了一 代名将袁崇焕。凌迟,就是俗语中的千刀万,是历史上最最残酷的刑罚。仅此一案就足以把崇祯帝钉在暴君的耻辱柱上。
崇祯帝的残忍在明朝灭亡的最后时刻又一次暴露出来。
1644年三月,李自成的起义军攻入北京城。大势已去的崇祯帝送走三个皇子后,下令皇后和所有的妃嫔统统自裁,自己提着剑发疯似的四处乱砍。在砍死几个妃嫔后,他来到了居住的寿宁宫,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你为何生在帝王之家! ”,一边挥剑砍下, 长平公主顿时血流如注,倒在血泊之中。
之后,崇祯帝又去昭仁殿杀死了。
庸君形状
崇祯帝并不是不想把国家治理好,但他没有足够的治理国家的能力,犹如小学生没有写出博士论文的能力 一样。
他精力充沛,沾沾自喜于自己明智的措施,但发脾气的时候也不可理喻。他对自己的错误永远有动听的掩饰,绝不寻求更正,却渴望他的部下歌颂他英明。
崇祯帝深知宦官的弊害,所以当权后立即把阉党清除。但他不久就发现只有宦官最忠贞,于是一切恢复原状,而且更变本加厉,大量的派出“监视宦官”到各军区,各重要城市去监视主管首长,这种行径完全是他刚刚撤销的监军制度的复活。
虽然崇祯帝自认“非亡国之君”,但面对已成燎原之势的农民起义军和强悍好战的关外铁骑,却束手无策, 无力招架,只有仰天长叹,的份儿,完全是一副庸君的模样,当年剿除魏阉集团时的沉稳老练,冷静自信都跑到爪哇国去了。
1644年初,李自成逼近北京,京师局势日益危急,而此时明朝国库已经告罄,根本无力御敌。崇祯帝 只得下令勋爵百官捐助,可这些有钱的主儿到这时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穷,根本不理会亡国降至。
折腾了一个月,崇祯帝仅弄到区区二十万两白银,而大顺军进城后,从文武百官、太监贵族手中搜出的金银多达两千余万两。
对于一个连文武百官都管不了的皇帝来说,要想打败造反者,战胜入侵者注定是,注定是,注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仁君姿态
实事求是地讲,崇祯帝还是有一些爱民之心的。即位之初,他就颁布诏令,与民休息,停止为皇家服务的土木营造、织造烧造、珠宝采办等活动,取消受灾地区的徭役赋税,他还不断地宣布“减膳”、“撤乐”,削减后宫开支,减轻百姓负担。
可惜,在他统治的中后期, 内忧外患搞得他焦头烂额,心力交瘁,再也没有心思关心子民的疾苦、百姓的死活了。
就在崇祯帝自缢煤山(即现在的景山)之前,他的愛民之心又一次迸发出来,在内衣上留下了这样的遗言: ……我死后没有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请去掉我的帽子衣服,把头发披到我脸上。任凭逆贼割裂我的尸体,不要杀伤人民一人。
直到这时,崇祯帝才想起他的百姓子民,可惜为时已晚,百姓们看到他的遗言,顶多会在评价他时加一点同情分,而绝对不会对他心存感激。
从即位时和临死前爱民之心的两次凸显,我们可以看到崇祯帝性格中非常突出的一面:易于冲动。
容易冲动的人是不适合搞政治的,更不用说当位于政治巅峰的皇帝了,更不用说当、植物人似的晚明的皇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