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东吴的管制是什么样的?有何特点?
,时期割据政权之一,是在中国东南部建立的政权,说到这个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
末年分三国,因此三国官制和东汉官制基本相同,基本上沿袭了东汉官制。但魏、蜀、吴三国官制不但和东汉有些不同,而且各自也有不同之处。为了让大家在读史书、小说或者玩游戏时,对各个三国时期的各个官职有所了解,试着为大家解析一下魏蜀吴三国的官制特点:
东吴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能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宝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的三公废置不常,除授因人而异。建衡三年(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268年)以为司徒,以孟仁为司空。废司空改置左右御史大夫,至登位,复置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太尉不领军、司徒与丞相并置而不治民、司空不视土木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世以三公为虚衔的开端。
东吴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等内朝将军,这些将军外则领军,内则领政,是事实上的宰相。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马,并置上大将军、大将军。黄龙元年(229年)以为上大将军,为大将军。《通典·职官》载:“至(孙休)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
《三国会要·职官》云:“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可知东吴前期无九卿。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曹魏、蜀汉同。
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尚书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中书监设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又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无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无平东将军。
东吴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特殊的领兵制度
孙吴的兵制特点有六:异族兵数量众多,兵种复杂,世兵制,世袭领兵制,屯戍活动的众多,奉邑和将领待遇的优渥。孙吴的部队建制分为五类,即中央兵、地方兵、诸将兵、诸王兵、准兵。比较特殊的是东吴许多将领,都有自己的私兵(不属于国家,属于将令自己)。
由于比较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一些部队原属孙吴诸将私有,即世袭领兵制。起初孙吴诸将以私兵随征战,孙吴屡以国家佃客赐给功臣,功臣往往拥有多至于数县的俸邑。各将领所领军队算是部曲,军队除了服从中央指挥参与战役,但还要为其将领提供其它耕种杂役等。在将领死后军队须继续听令将领儿子或兄弟等继承者。世袭领兵制曾是吴国的重要支柱,后孙权加强集权,世袭领兵制逐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