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句话到底是说给谁听
还不了解:古代天子和平民的读者,下面双元制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古代法律讲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讲给百姓听?还是讲给臣子听?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其中体现了一个刑法上很重要的概念:罪刑法定。讲的是即使天子,只要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惋惜这句话不过就是2000年封建社会的一个笑话,也只能是个笑话。
司法獬豸
提起中国古代法律不得不提到法家。法家在时期相比于儒家,,等名气稍小,但因其历史价值在《汉书·艺文志》一书中仍被列为“九流”之一。如果说儒家使得天下像平静的湖水,法家就一定是奔腾的江水,搅得周天寒彻,天下大变。法家提倡法治,法家先贤曾言诸事皆断于法,但是与现在的刑法所言罪刑法定相比,实则天差地别。
云梦睡虎地秦简
这得从法家的起源讲起。法家诞生很早,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王朝的理官,理官就是指掌管司法的官吏,但是却成熟在战国时期,亦称为刑名之学。法家诞生之初是为了巩固,加强对平民的管理,到了战国时期却成为了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可置否的是法家是为平民发言的,打击贵族,但是这也是其陷阱所在,法家打压贵族是真的为了平民吗?当然不是,法家是为了君主服务的,两千年前的王朝讲究的还是君权神授,除了神灵无人可以裁决帝王,所以中国古代的所有成文法律其真正目的不是限制帝王,而是巩固帝王权力,使得皇权高度集中。中国古代平民如蚂蚁,即使前有,后有起义,其最后仍然是有帝王的存在,农民推翻帝王,自己当了来奴役农民,周而复始两千年,所以无论哪个朝代的法律都逃不掉成为为帝王限制权臣的工具,这就叫历史必然。当然法家对现在中国的法治影响深远厚重其历史价值不可估量。
身死,变法成功
法家有许多著名的代表人物,其事迹都能说明法家的法治跟现在的法治的区别。公元前356年,商鞅成了的左庶长,实行秦国第一次变法,秦国从始就一直存在着旧贵族的利益错综复杂的问题。老氏族害怕商鞅动了他们的利益,削弱他们的权力,故而总会从中妨碍变法。公子虔和公子贾是太子的老师,他们引诱太子杀人破坏新法,但是却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依法受刑,商鞅只把公子虔削鼻和公子贾刺字,而太子未有惩罚,而电视剧中多说太子被流放,实则为影视加工,衬托商鞅法律严明,也是为适合现在现代人民心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罢了。历史上的皇帝的事迹也很能说明当时的法律并没有罪形法定这一概念或者对贵族,皇族有特殊照顾。
商鞅辩论
,世人都称赞他是位勤勉的好皇帝。法律,但是《》上有这样一段记载:帝尝乘怒,欲以六月杖杀人。大理少卿赵绰固争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长庶类,不可以此诛杀。”帝报曰:”六月虽曰生长,此时必有雷霆。我则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杀之。皇帝说我发怒就是六月的雷霆,就要破坏隋朝的法律,对于平民来说如果他们认可皇帝的震怒,那么他们就还是愚昧的,因为他们还相信那个两千年来的谎言,君权神授,皇权至上。
隋文帝杨坚
这些故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们,法家的诸事断于法针对的是平民和贵族,对于法律的制定者皇帝没有任何约束,触犯皇帝老爷该杀头还得杀头,君权擅断任意造法毁法,这种罪行擅断在法家思想中达到了完美的一统。所以法家不是法治,法家对于中国法律推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至少他们无法撼动皇权这个两千年来根深蒂固的最高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