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管理好社会秩序,唐朝是怎么做的?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下面双元制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在观看《长安十二时辰》这部电视剧的过程中,却又让人想起了一个问题,在古代的时候,人们是怎么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的呢?而这部电视剧所讲述的,正是时期,下面便简要地讲述一下,究竟唐朝时是怎么做好社会治安的维护管理的,说出来你可别不相信!
京兆府,是唐朝于开元元年所设置的一个府,这是府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开始。京兆府不同于地方的特点是,这个古代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受逐级上诉的约束,要知道,古代的时候要判决犯人是要经过一级一级的判断的,只有全部通过了,才有可能实施。但是,京兆府不同,但凡经京兆府证实的案件的案犯,是可以当堂判死刑的。而这个京兆府便是唐朝时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机构。
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一》记载:“都内,南北十四街,东西十一街。街分一百八坊。坊之广长,皆三百余步。皇城之南大街曰朱雀之街,东五十四坊,万年县领之。街西五十四坊,长安县领之。京兆尹总其事”
而唐朝时期,长安城是为国都,并设京兆府治理长安城附近的二十多个县,而且京兆府的治所便设于长安城。以长安城内的朱雀大街为界,西设长安县,东设万年县。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府,这三个政府机构的治所,均设于长安城内。以维护城中的治安,这三个便是唐朝时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部分机构。
除此之外呢,还有一个机构,他们在古代的时候,就相当于,我们现代社会中的城管以及公安等人的角色。那便是左右金吾卫。
据《唐六典》记载:“翊府中郎将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上。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左、右郎将贰焉。余如左、右卫。”
由城管以及公安作为对比,便可以看出这个左右金吾卫的工作了,金吾卫的存在,在当时主要就是为了维护一些城市的治安,尤其是都城的治安而设立的。当然了,他们作为的卫队,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军队职责的。
有了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府,再加上左右金吾卫,还有一些地方的衙门等,一个朝代要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就基本差不多了,并且为了让他们可以减轻压力,在唐朝时还施行了一个制度——宵禁。
据记载,唐朝的《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便擂响六百下“闭门鼓”。而每天早上的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而凡是在“闭门鼓”后以及“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人,便触犯了“犯夜”的罪名,要被笞打二十下。而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事情,在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方可以随意在夜里行走,但决不能出城。
宵禁令古已有之,并非只是在唐朝,唐朝只不过是采用了这种制度罢了。特别是在战乱以及灾难横行的时代,亦或者是在具有特殊政治经济意义的区域内实施的。在古代,违反宵禁令的人轻则会被处罚或者拘禁,而重者则他就地正法。这是特殊时期,特殊地域的重典治理措施,但在古代还是颇为常见的。
那么这种制度为什么说有利于唐朝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呢?首先是为了防火防盗;夜间容易出现盗贼,因而家家户户都在家的话也就不用担心了。其次,若处于战争时期,敌军奸细或者奇袭部队,也会选择在晚上潜入。此外,当灾荒和战乱发生时,会有大量流民出现,而在夜间若没有进行宵禁管理的话,这些流民乘虚而入,那将会对政权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实行宵禁制度,派人不间断巡逻,便能防患于未然。
这便大约是唐朝做好社会治安管理的方法了,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