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带头违反法纪,为何诸葛亮却不追究呢?
导读 建安十九年,在的帮助下,攻克成都,全据益州,实现了《》中“据有荆、益”的初步战略目标,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就。此后,踌躇满志的刘备自领益州牧,并对众将论功行赏,其中法正被任命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
这样,法正就从手下一名没有实权的军议校尉,一跃成为刘备集团中“外统都畿,内为谋主”的重臣。
从怀才不遇到权倾蜀郡,法正在经历了人生过山车后,就开始彻底释放自己。
他一餐之德必报恩,睚眦之怨必报仇,在这过程中,法正由着性子擅杀了多位与他有过过节的人。
作为《蜀科》的制定者之一,法正却带头违反《蜀科》中的法纪,作威作福。他的行为激起了有识之士的愤慨,于是,就有人向告发法正,希望诸葛亮能够禀报刘备,治一治法正。但在此时,一向严于执法的诸葛亮,却罕见地以法正为由,拒绝向刘备告发法正。
亮答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之逼,近则惧生变於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志·法正传》
也就是说,在法正公然违反《蜀科》的情况下,作为《蜀科》的主要制定者以及执行者,诸葛亮竟然无视法正的违法乱纪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诸葛亮为什么要对法正网开一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从当时刘备集团的内部隐患说起。
明争暗斗隐患:强龙荆州派与地头蛇益州帮存在利益冲突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三国志·先主传》
刘备在拿下益州后,大业初成。此时刘备集团中如云,谋士如下雨,刘备的实力及个人声望均达到鼎盛状态。但是,刘备集团中也存在着隐患。那就是有两个派别同时存在:一个是以诸葛亮为首的荆州派,另一个是以法正为首的益州(本地)帮。荆州派是刘备集团的基础,而益州帮则为刘备取益州立下,在战时状态,两派人马尚能一致对外,一旦外部威胁减弱,两派之间将会不可避免地爆发龙头之争,而这正是刘备所担心的。
的刘备,他任命荆州派的首领诸葛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因为刘备当时就是左将军,所以,“署左将军府事”的诸葛亮,实际上就是刘备的副手,成为刘备所倚重的“股肱”,同时,刘备又让益州帮的老大法正当蜀郡太守、封扬武将军。
表面上看,法正的职位在诸葛亮之下,但是,法正却拥有“外统都畿”的特权,即成都的守备由法正负责,另外,法正还是刘备的首席谋士,即谋主。
所以在实际上,诸葛亮、法正两人是平分秋色的存在,双方谁都不敢招惹对方。综上所述,刘备通过行政手段,使诸葛亮、法正两人互相牵制,从而使荆州派与益州帮处于势力均衡的状态,双方暂时相安无事。但是,一山难容二虎,刘备此举也埋下了让手下明争暗斗的隐患。
强龙与地头蛇之争:诸葛亮抢得先机
、刘璋父子在治理益州时,既不勤修德政,即“德政不举”,又不严格执法,即“威刑不肃”,从而使益州法纪日益松弛,豪强、士大族们专权自恣,欺压百姓。蜀中民众对此怨声载道,民心思反。刘备在平定益州后,为了彻底扭转蜀地纲纪紊乱,吏治败坏的局面,决定制定《蜀科》,并将其作为治理蜀汉的法律依据。
为了确保《蜀科》既能兼顾到各方的利益,又能达到“法治革新”,使吏治清明的目的,刘备在选择制定《蜀科》的人选时颇费了一番思量,最终他指定诸葛亮、法正、、、等五人来“共造蜀科”。
刘备作出这一决定显示出了他深厚的政治功力。制定《蜀科》小组的人数是五人,可以确保在小组成员出现分歧时,不会出现正反方处于人数2∶2的僵持局面,从而使小组工作无法开展。事实上,刘备暗藏私心,他指定的五人小组中有三人属于荆州派,法正、李严两人则属于益州帮,
也就是说,刘备已经确定了诸葛亮在小组中的核心地位。制定《蜀科》后,诸葛亮铁腕推行法治,打击之前为所欲为的士大族及豪强。如此一来,诸葛亮就动了益州帮的奶酪,益州帮当然不会甘心失去所拥有的特权以及财富,于是,益州帮就推举当时风头正劲的法正,向诸葛亮发难。
法正谏曰:“昔高祖入关,,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据一州,初有其国,未垂惠抚;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三国志·诸葛亮传》注引《蜀记》法正以当年入关为例,批评诸葛亮的政策操之过急,并劝谏诸葛亮要“缓刑弛禁”,以避免激怒蜀中的士大族及豪强们。法正表面上是劝谏诸葛亮,实际上却是在警告诸葛亮。
诸葛亮是何许人,他当然明白法正的话外之意,但同时,他也很清楚,如果此时向以法正为首的益州帮妥协,那以后就将无法再约束益州帮了。因此,诸葛亮就针锋相对,批评法正对此问题的看法过于片面,而且所引用的例子与实际情况不符,并强调乱世必须用重典的必要性,否决了法正提出的建议。
综上所述,诸葛亮在刘备的精心布局下,得以成为制造《蜀科》小组的核心,从而能够按照荆州派(主要是诸葛亮)的治国思路来完成《蜀科》。而在执行环节,诸葛亮也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以法正为代表的益州帮提出的建议,坚持推行法治,从而严重地打击了蜀地的士大族及豪强势力,为荆州派上位创造了条件。
在这一回合的较量中,以诸葛亮为首的荆州派,在刘备的支持下完胜以法正为代表的益州帮。但是,法正很快就给诸葛亮出了一道难题了。
诸葛亮选择对法正网开一面原因:符合个人以及刘备集团的利益以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主公,抑其威福。”——《三国志·法正传》
刘备在拿下益州后,大封群臣,法正因为在刘备入川过程中居功至伟,被刘备封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获得了“外统都畿,内为谋主”的显赫地位,风头一时无两。
也许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一朝得志的法正出现了举措失当的错误。作为制造《蜀科》的成员之一,法正竟然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解决个人恩怨:他擅自处决了多名与他有过过节的人。而当时诸葛亮正在铁腕治蜀,法正的行为无疑是直接打脸诸葛亮,看起来,蜀汉两大巨头之间的冲突已是不可避免。但出乎意料的是,诸葛亮对法正的行为却视而不见,按兵不动。于是,有人就直接向诸葛亮告状,希望诸葛亮能够直接禀告刘备,以便能煞一煞法正的嚣张气焰,但诸葛亮却以“法正劳苦功高”为法正的行为进行辩护,同时拒绝向刘面揭发法正。诸葛亮此举既违背了他“以法治蜀”的承诺,也与他“执法必严”的风格相悖,同时也损害了他的个人威信。
那么,诸葛亮为什么宁可损害个人威信,也要对法正网开一面呢?
一、二虎相争必有一伤:避免与法正正面交锋
如果说法正睚眦必报是真情流露,那么,劝诸葛亮向刘备告发法正的人,绝对是来挖坑让诸葛亮去跳的。首先,诸葛亮虽然贵为刘备的“股肱”,但法正也是刘备的“谋主”。刘备的用意很明显,就是要让诸葛亮、法正两人各负责一块业务,不希望他们之间有太多的交集,当然更不希望他们起冲突。在这个前提下,如果诸葛亮打破默契,冒然向刘备告发随时跟随在刘备身边的法正,刘备必然会怀疑诸葛亮这样做的动机,此时,诸葛亮就会处于的境地。
其次,诸葛亮铁腕整顿吏治已经得罪了蜀中诸豪强,如果再与益州帮的领军人物法正起冲突,那么蜀中豪强可能就会,后果将不堪设想。诸葛亮这种级别的人,当然知道与法正起冲突的后果是什么,所以,他才选择冷处理此事。
二、稳操胜券:诸葛亮手握主动,不需主动出击
诸葛亮在制定《蜀科》过程中,凭(荆州派)人数优势压过益州帮,从而得以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制定《蜀科》,而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诸葛亮又霸气地否决了法正提出的建议。
这表明,当时以诸葛亮为首的荆州派,已经确立了对益州帮的领先优势。已经手握主动权的诸葛亮,如果选择强出头与法正硬碰硬,不仅会使刘备集团中两大派别发生内讧,而且会让刘备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终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
在这种情况下,不采取行动才是最好的选择。
三、刘备默许了法正的行为
法正是刘备手下的当红炸子鸡,而且手握益州首府蜀郡的行政大权,诸葛亮虽然职位比法正高,但实际上他却管不了法正,刘备才是法正唯一的上司。法正的刘备也是看在眼里,但他却沉默以对。这表明刘备对法正的使用是“唯才是举”,即只考虑其才能而忽略其个人品质(这与对的使用如出一撤)。也就是说,刘备默许了法正的擅杀行为。
因此,在明知刘备是法正靠山的情况下,诸葛亮能做的就是选择性失明,对法正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了。
综上所述,法正之所以敢于以身试法,擅杀与他有过节的人,是因为他得到了刘备的默许。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为了确保刘备集团的稳定,以及避免危及个人地位,只好选择对法正网开一面了。
诸葛亮是荆州派的首领,而法正则是益州帮的老大,这点诸葛亮、法正、刘备三个人都心知肚明。因此,刘备在确立了诸葛亮的“股肱”的地位后,又让“谋主”法正掌管蜀郡的兵权,目的就是为了让诸葛亮、法正两人能够,以平衡荆州派与益州帮的势力。
以诸葛亮为首的荆州派,在制定《蜀科》时确立了领先优势,随后又以《蜀科》为依据,整顿吏治,对蜀中豪强、进行打压,进一步削弱益州帮的势力。此时,法正等人虽然对诸葛亮执法过严心怀不满,但法正、李严(属益州帮)均参加了制定《蜀科》的工作,因此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随后法正公然以身试法,擅自处决与他有过过节的人,挑战诸葛亮的权威。但诸葛亮认为法正的上司是刘备,在刘备假装视而不见的情况下,如果冒然处置法正,或向刘备告发法正,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因此,在反复权衡下,诸葛亮决定对法正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