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的节度使是怎么设立的 朝廷最后为何无
还不了解:节度使官职的读者,下面双元制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在,“节度使”是个什么样的官职?为何总能引发战乱?
导语:
唐代前期的军事制度以为主体,在和平时期,由兵部管理府兵的军籍,派遣其番上、出征,并由折冲府负责训练。在战争时期,则由朝廷另遣将帅统领府兵和部分募兵应对战争局面。随着府兵制的逐步瓦解,唐代的军事制度逐渐转为;而边疆战争的长期持续,使得久驻边防的大军成为大军区,节度使的设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一、唐代兵部对节度使的统辖职权
1、节度使的设置与统辖
在爆发以前,唐代能够做到对节度使的有效统辖与控制,其中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兵部对节度使进行统辖和控制。安史之乱前兵部对节度使的统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节度使是唐代军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兵部主要是负责军事政务的行政部门,因此在制度上,兵部对节度使有形式上的统辖之权。
第二,兵部对节度使下属的各级军官有统辖管理之权。其一,节度使虽然可以自辟僚属,但须向中央禀告以取得告身,才能成为正式的官员,而兵部掌武官告身的给付。第三,兵部对诸道的军额进行管理和控制。自设立节度使以来,天下兵力以西、北二边为重,旨在防备与。
正因西、北重兵集结,所以唐代对西、北边的节度使制驭亦严,朔方、河西、陇右三镇常以宰臣遥领。而东北距离中央距离甚远,重兵集结于此,而缺乏朝廷重臣节制,使长期担任节度使,窃据兵柄。安史之乱的发生是和这个背景分不开的。自安史之乱后,河北藩镇不复听命于中央,兵部对其统辖之权自然难以实现。
不仅如此,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中原又增设节度使、团练使,有雄兵重镇者,也有跋扈自专者,而兵部失权,难以进行有效的统辖和管理。唐代中后期,兵部对节度使的统辖之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尤其表现在对节度使所领大军的管理和控制方面。
代宗时期,已经改每季申报军籍为每年申报一次,可见在管理制度和申报时间上对军籍已经失去有力有效的管理。 唐代后期的全国兵力统计,各地官健与团结兵的数额控制等,都要由兵部来处理。但实际上,唐代对军额的控制之权也收效甚微,唐代中后期的诸道、诸军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额外兵。
不仅如此,唐代后期,兵部权力的失坠构成了整个中央权威衰落的一部分。当一些藩镇拥兵自重,当宦官把持了大权的情况下,兵部对骄藩和禁军是无法真正履行其军籍管理的职权的。
2、节度使加“使相”与兼刺史
节度使例兼治所州刺史之职,刺史虽为地方官但亦属职事官序列,其与带职的关系也需要讨论。同一驻地的军政长官与地方行政长官如果分授二人,则不免会造成事权不一的局面,尤其是二人还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西晋时期的都督与治所州刺史最初即为分授,此举导致了地区内二元权力格局。
节度使作为一方区域的最高长官,其驻地行政长官属于下级,如果分授二人则必然会导致权责扯皮和政令混乱。从晚唐到五代,刺史终于和诸使成为同一序列,北宋时期又据此设置了不同级别的州,具体分为节度州、观察州、防御州、团练州、刺史州数级。所以刺史的地位逐步向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等靠拢,最终形成了梯次分明的级别。
节度使兼刺史的出发点并非是为了提升节度使的地位或权力,其效用亦以一统事权为主,否则将重演西晋时期军政长官在辖区内与刺史的冲突。总之,“使”是使职官员权力的根本来源,兼任治所州刺史有助于提高统治效率,州刺史并非朝职不能划入带职范畴。
“使相”即加同平章事、侍中和中书令三类情形,侍中和中书令皆属职事官当然可划入带职序列,同平章事虽为当然之宰相但属于中央使职,但同样充当了阶官的角色。
二、节度使带职与唐代政治形势演变
1、安史之乱前后的节度使带职
唐代在开天之际与吐蕃、契丹等政权多有战事,如、张守硅、、安禄山等皆有显贵的战功,但其带职之多止步于正三品之尚书或大将军。安史叛乱以后,由于唐代决策的失误以及官军的失利,唐代只能依靠朔方军及新设的藩镇平叛,由此也引发了官爵滥授的现象。
安史叛乱后,唐代在中原内地等皆设置了藩镇,要冲地带皆置节度使,讨论该时期节度使群体的带职加授和升迁次序可揭示官制变迁和朝藩关系。肃代时期,节度使的政治军事作用进一步加强,无论是散官还是勋官因为滥授之故已经不能准确表达官员的实际政治地位,因此继续提升节度使的中央职事官和封爵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政策。
节度使带职在安史叛乱之前尚维持在三品范围内,惟有哥舒翰、安禄山等功勋极大者方加授仆射,安史叛乱后仆射开始普及化,使相和三公也不再以孤例出现。当然,唐代在削藩战时也有被夺节度使“本兼各职”的做法,但最终也因为无力讨平河北藩镇而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总之节度使带职的发展是与重大政治事件及政治形势的演进存在紧密联系的。
2、节度使带职与晚唐统治的崩溃
对节度使的选任确实比较谨慎,大中时期没有废黝节度使但在中原及京西北区域实施了“短任”的政策。关系。东南地区盗贼加入庞勋阵营,唐代最终历时一年多平定了庞勋之乱。平定各种变乱需要各地的藩镇出兵,这就引起了区域性乃至全局性藩镇格局的变动,各拥重兵的节度使当然不会满足加官的“缓慢逐级”升迁。
晚唐的政治形势对节度使带职影响颇多,宣、鼓二朝以来的民乱和军乱相继爆发,旧有的藩镇和唐代皆未采取合适的举措。之乱冲击了旧有的藩镇格局,依靠平乱而崛起的新兴军阀逐渐掌握了节度使的选任权。
尤其是、李茂贞、等节度使己经获得了顶级带职,而且逐步获得了重要藩镇的控制权。带职从中央笼络藩帅的工具沦为藩镇对抗中央的借口,节度使皆拥有顶级带职时即注定李唐的覆亡命运。
三.唐代兵部的军籍管理职权
1、管理方式
从此诏改每季申报军籍为每年申报一次,可见在管理制度和申报时间上对军籍已经失去有力有效的管理。在对策中提到,当时兵部对军籍的管理已经到了“今之事则不然,吏理无考课之明,卒伍废简稽之实”的地步。
各藩镇之中,有一些是忠于朝廷,受中央控制的,朝廷可以对这些藩镇的军额、军备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军额的目的。朝廷能够直接控制的是中央的,中原防遏型和东南财源型藩镇。
2、兵部军籍管理职权的变化
安史之乱后,唐代的军籍管理有所松弛,具体表现在军籍申报制度由季申年奏变为每年一申;在勘简制度上,军籍由分藏多处,诸司岁比,变为了省署不校。在这样的情况下,唐代把管理之权转移到对军额的控制上,具体表现是对诸道、诸军的军额加以限定。在朝廷可以直接控制的方镇中,兵部在军籍或军额管理上的事务性工作仍然在照常进行。
唐代后期的全国兵力统计,各地官健与团结兵的数额控制等,都要由兵部来处理。但实际上,唐代对军额的控制之权也收效甚微,唐代中后期的诸道、诸军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额外兵。不仅如此,唐代后期,兵部权力的失坠构成了整个中央权威衰落的一部分。
当藩镇拥兵自重,当宦官把持了禁军大权的情况下,兵部对骄藩和禁军是无法真正履行其军籍管理的职权。不管是藩镇中较为承顺的王士真,还是后来举族归朝的昭,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安史之乱后朝廷对于河朔藩镇的军籍或军额丧失了管理之权。
结语:
唐代兵部是负责军事政务的部门,兵部的官员熟悉军事政务的运行;而且唐初的、侍郎也常由文武兼备的人担任,因此唐初兵部尚书往往统兵出征。唐代兵部除了统兵出征、出兵统驭外,还对朝廷设立的节度使进行统辖。但在安史之乱后,兵部对于节度使的统辖之权仅仅是名义上的,很难做到有效的统辖。
参考文献:
《》
《唐国史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