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之主治下的大明,为何边陲叛乱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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樘在执政期间勤勤勉勉,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明朝曾一度中兴,他也因此赢得后人的赞赏,被后人称为明朝中兴之主。
不过在后人看来,既然是中兴大明,那大明肯定是个国泰民安的景象,其实不然。古代是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且生产力极为低下。不管百姓怎么努力去开荒生产,他们的收获除了被统治阶段剥夺之外,几乎所剩无比,难以养活自己。所以,古代的盛世一般是针对统治阶级而言的,与普通百系不大,明朝弘治时期的中兴也大抵如此。
在弘治时期的南方边陲之地,叛乱更是不断。不过,南方边陲之地是个与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当地的叛乱与明朝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建立明朝时,为保障南方的稳定,对南方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普遍沿用了时的土司制度,包括云南、贵州、两广等地区都是如此。这些地区名义上都是属于大明的领土,实际上统治权却归当地的土司所有。大大小小的土司都有自己的地盘和百姓,土司只需要定期向朝廷朝贡,并听从朝廷的安排,朝廷却不能干涉土司的统治权。另外,这种土司制度还是世袭的,这使得土司对这些地区的统治进一步加强。
明朝实施这样的政策是有难言之隐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少数民族对明朝朝廷并不信任,相较之下,他们更信任当地土司;2.当少数民族发生叛乱时,朝廷派大军征讨,不管胜负,大军都是劳师以远,耗费无数,且无法长期驻军,不形成威慑力,反而给朝廷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如果当地的少数民族经常叛乱时,朝廷就无可奈何了。朝廷通过土司来控制这些地区,可以保持地区的稳定性,不会给朝廷带来负担。
不过,朝廷并不甘心这些地区掌握在土司手中,这些地区毕竟也是明朝正式的行政区域。朝廷会在当地设置一些官职,并派遣官员去任职,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并采取各种手段,逐渐夺取土司的权力。这些官员被称为流官,这种制度也叫。明朝还采取了一些与改土归流同步的措施,以抑制土司的权力。
明朝在这些地区实行卫所与土司相结合的军制,即在当地设立卫所,并派军队驻守,加强对当地土司及百姓的震慑。朝廷还会以各种高官厚禄和爵位来拉拢一些土司,使其倾向于朝廷,并使各土司之间产生矛盾。
不过,明朝的改土归流政策实施的步伐并不大,实际效果有限,一些地区甚至产生了反效果,以至于南方边陲地区叛乱不断。明朝虽派流官去任职,但山高远,流官并不能感受到朝廷的支持,且流官的权力也没得到拘束。于是,流官会因个人利益等多种原因与当地土司沆瀣一气,加大对当地百姓的剥削。弘治朝有两场大规模的叛乱就能说明这一点,那就是贵州米鲁之乱和琼州符南蛇起义。
弘治十一年,当地土司隆畅和妻子米鲁产生矛盾,米鲁与另外一名土司阿保好上了。隆畅知道后,率兵攻打阿保的地盘。米鲁大怒,与阿保合伙去攻打隆畅,杀死了隆畅。之后米鲁看事情闹大,扯旗造反,对抗朝廷,进而演变成一场震慑西南的大叛乱。米鲁攻占了贵州的普安州和安南卫,明朝战死的将领包括贵州右布政使闾钲、按察使刘福、都指挥李宗武、郭仁、史韬、、吴达等数十人。
明孝宗看到局势不妙,临阵换帅,由左副都御史王轼督贵州军务,出征米鲁。王轼调集广西、湖广、云南、四川等附近的兵力共八万人,花了半年时间,最终平定米鲁叛乱。米鲁之乱前后历经三年时间,米鲁的兵力达数万人,可见这次叛乱的规模之大。
琼州符南蛇起义发生于弘治十四年夏季,儋州七方峒(今白沙县)黎民,不满官府征求额粮的压榨,在符南蛇领导下爆发起义。明朝在海南岛实施的是“以峒管黎”政策,即海南岛任命流官,黎峒则由“峒首”治理,所谓的峒首就是当地的“土司”。
弘治十三年(1500年)春,琼州大旱,到了八月又遭大水灾,粮食欠收。琼州知府张桓贪婪成性,与七坊峒首符那月勾结,对黎民横征暴敛,要求黎民年纳八百余担。在符南蛇的领导下,琼州三州十县黎民起兵造反,先后围困儋州、昌化、临高等地。朝廷一开始派两万大军征讨,被符南蛇击败,使得符南蛇的声势更大浩大,其兵力甚至达十万之众。
弘治十五年(1502年)九月,明孝宗朱祐樘调遣毛锐领十五万大军去平叛。毛锐历经四个月,才最终平定符南蛇起义。
这两场叛乱在当时来讲,可谓是声势浩大,震动朝野。事实上,在整个明朝270年时间里,明朝南方边陲叛乱不断,而且都是声势很浩大,例如成化年间的广西大藤峡之乱、年间的等。这些都表明明朝对南方大片地区虽有名义上的统治权,但实际上朝廷无法对这些地方实行有效的管理,也表明明朝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政策效用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