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怎么说都是李治的庶母 李治娶武则天算是
大家好,这里是双元制小编,今天给大家说说和的故事,欢迎关注哦。武则天原本是的老婆,李治去武则天算是败坏人伦吗?
不算。虽然武则天是李治的庶母,但李治娶她,娶得名正言顺。另外,李治还把她姐姐母女,都纳入了后宫。都说“脏唐乱汉”,但的“婚嫁乱象”,还真算不上败坏人伦。
最初,武则天是李世民的小老婆。
她进宫时,只有14岁,被封才人,赐号“媚”。
在李世民的后宫,武则天足足待了11年,却始终不曾被晋封,一直都是才人。
公元649年5月,李世民去世,25岁的,因为没嗣,被剃光了头,送去感业寺出家。
2年后,24岁的新皇李治,服孝期一满,就跑到感业寺,把出家的武则天接到后宫。第二年,武则天生下皇子,被封“昭仪”,开辉煌人生。
她一步步从昭仪,成为皇后,继而成为中国唯一的女。
而因为“娶父亲小老婆”的操作,李治被人骂了很多年,诟病他“败坏人伦”。史学家更是直言他:“为色所迷,昏庸已甚。”
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如果熟悉历史,就一定了解,唐代皇室的婚嫁,那真叫一个乱。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杀了弟弟李元吉后,转头就娶了弟弟的妻子,还生下了儿子李明;
再比如,,看上儿子的老婆,不顾礼节,强行要求杨玉环出家,随后把她迎进宫中当贵妃。
不止是皇帝,连唐代公主的生活,都堪称。
比如,是唐太宗的女儿,她一边当着房遗爱的妻子,一边和僧侣辨机厮混。
再比如,是的女儿,她先嫁给了武崇训,同时与其堂弟武延秀不清不楚,等到武崇训去世后,再嫁给武延秀。
有学者统计,唐代公主中再嫁的,有整整25人,其中唐太宗的公主6人,唐玄宗的公主8人。
皇亲国戚的生活,也不能细看。
比如,武则天的母亲荣国夫人,就被传出,和自己外孙外孙,关系非同寻常。
《》:“敏之既年少色美,烝于荣国夫人,恃宠多愆犯,则天颇不悦之。”
从上述“婚嫁乱象”来看,李治娶庶母,又把武则天姐姐母女,都纳入后宫,还真算不上开天辟地第一人。
他最多算是“承前启后”。
当然,唐代乱归乱,非要说他们这是“败坏人伦”,就有些过分了。
至少,在李治娶武则天这件事上,我认为,只能算不地道,绝对够不上“败坏人伦”。
如果你不同意,且听我细细分析。
第一,李治娶的,不是父亲才人,而是感业寺尼姑
公元649年,李世民病重,武媚娘和李治一起侍疾。
这是他们第一次邂逅。
其实,当时侍疾的娘娘,不止武则天一个,但她早就打定主意,把宝压在了太子李治的身上,为此,她不遗余力,在李治面前展现魅力。
按照武则天的手段,李治对她的感情,已经非常深了。
可即便如此,李治也没有把武则天留下后宫,更没有给她名分,而是把武则天送去感业寺出家。
一方面,这是李治遵守孝道,为李世民服丧;
另一方面,这也是武则天变换身份的机会。
为什么要变换身份?
因为出家以后,就是方外之人,不再受世俗约束,过往关系也全部斩断。
如此,就不再是李世民的小老婆,而是一张白纸,一个尼姑。
2年后,李世民迎接武则天入后宫。
此时,他娶的不是后妈,而是感业寺尼姑。
你可以说这种做法不地道,但你不能说他乱伦。
毕竟,出家等同于另一种形式的“重生”,过往关系都在出家的那一刻,化为乌有。
值得一提的,是这通操作,被后来的唐玄宗学得。
当时,唐玄宗看上了儿媳杨贵妃,便逼着她当了5年的道士,期间,李隆基给儿子寿王重新安排老婆,等,才把杨玉环接出道观当贵妃。
《·本纪第五·睿宗·玄宗》二十八年正月癸巳......十月甲子,幸温泉宫。以寿王妃杨氏为道士,号太真。
不得不说,这种操作,是真的非常鸡贼。
可我们也必须承认,这一套,就是按照封建礼教的逻辑进行的。
第二,“妻后母”曾是他们的婚姻习俗
“妻后母”,即把父亲的小老婆,变成自己的老婆。
这在的礼教下,是不可容忍的,可对于鲜卑族而言,这只是一种习俗。
唐代的婚姻制度,深受鲜卑族的影响。
这一点,非常好理解。
举几个人,大家就明白了。
独孤氏,的母亲,鲜卑化匈奴人;
,李世民的母亲、李渊的妻子,是襄阳公主、北周文帝的外孙女,而北周的宇文家族基本都是鲜卑族;
,李治的母亲、李世民的妻子,鲜卑族。
你看,唐代前三位皇帝的母亲,都是鲜卑族。
在这种状况下,鲜卑族的习俗,不可避免对唐代的婚姻制度,形成冲击。
在鲜卑族的习俗里,收继婚,是非常常见的。
所谓收继婚,简单来说,就是父亲去世,儿子把庶母收入后宫;哥哥去世,弟弟把嫂子收入后宫。
“父亡而子收其庶母,兄死而弟接其嫂。”
按照汉族的理解,庶母,也是长辈,嫂子也不可以当妻子。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很多别的文化里,收继婚,也是一种习俗。
比如,和亲匈奴的,遵守过收继婚的习俗。
再比如,和亲乌孙的,也遵守了收继婚的习俗。
据《魏书》记载,,曾以“收继婚”为理由,逼迫清河行“叔嫂”的义务,只因清河王和死去的宣武帝是亲兄弟。
“时太后得志,逼幸清河王怿,淫乱肆情,为天下所恶。”(《魏书·宣武灵皇后传》)
从习俗的角度来看,唐代时期,“妻后母”与“妻嫂”,还真的算不上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最多算是以前的习俗。
值得一提的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收继婚”是陋习。可在当时,社会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收继婚为种族繁衍,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客观上来说,“收继婚”既有历史因素,也有民族因素,我们要看到时代局限和合理性,不能一听“收继婚”,就直接鄙夷。
第三,“人伦”是儒家的规定,但李唐皇室不尊儒,而是尊道
“人伦”二字,最早出自《·八观》:“背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
所谓“人伦”,主要是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及各种尊卑关系。
这是儒家推崇的理论,但唐代并不尊儒。
自汉朝开始,儒家学说,长期被统治者奉为正统学说,因此,“人伦”二字深入人心。
但李唐时期,儒家学说的地位、影响力,都非常弱。
一方面,魏晋时期,属于大分裂时期,,。人们的礼教观念逐渐淡薄,有的魏晋之士,好男风也开始兴盛,佛家也慢慢兴盛;
另一方面,李唐皇室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把李耳(创始人“”)奉为祖先,令成为国教。
而武则天时期,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自封为转世,大力推崇。
总体而言,在唐代,的影响,大不如前。
不止皇室不重视,民间也不重视。
在这种背景下,在李治娶武则天,违反本就不受重视的儒家“人伦”,似乎也情有可原。
我们很难用儒家学说,去批评李治是个“色令智昏”的人。
就好像,在中国,一夫多妻是犯罪,可在印度,男人可以正大光明娶4个老婆。
我们能说印度男人“色令智昏”吗?
综上所述,李治娶武则天,只能说他不地道、鸡贼,却绝不能说他“败坏人伦”。
一来,他按照当时的逻辑,完成了事情的合理性;
二来,妻后母,在当时司惯,并不算惊世骇俗;
三来,唐代尊道,不能用儒家伦理,来道德绑架。
总而言之,判断事情的合理性,必须回到当时的社会风俗,才能得出合理的结论。
其实,除了上面3个原因,我不认为李治“败坏人伦”,还有一个重要背景,那就是李治所处的时期。
众所周知,唐代国力强大,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来自世界各国的商人、僧侣甚至学者,都以来唐代学习为荣。
这些人,带来了异域文化、外来宗教,而同一时期,北方的少数民族,也在不断南下。
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原传统礼教的观念,也都发生了不少改变。
无论是皇室,还是百姓,都乐于接受新思想、新事物。
新旧融合之下,免不了产生冲突。
而李治娶武则天,不过是当时的一件小事,体现了融合阶段的特色。
就算这是干得不地道,李治也不应就此背上“败坏人伦”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