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场上是如何计算军功的?如何制止抢功现
自古以来有战争便必有牺牲,这是不变的定律。“遥望历史的河流,感受历史的沧桑,下面和双元制小编一起走进了解。
在古代,为了鼓励将士奋勇杀敌,随之而来便衍生出了相应的军功制度,而最著名的想必就是“首级”军功制了。所谓的“首级”军功制,就是按照砍下敌人脑袋的数量来确定军功。可是这会造成一个现象,那就是一旦敌人被杀死,往往很多人冲上去抢着割人头,这便是所谓的“抢人头”了,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古代战场上还是比较常见的,但却容易造成军队混乱。
“首级”是获取军功最直接的方式
古代战场上抢人头比较常见,但却不是个好现象
在改革军功制之前,普通士兵大多数来自于农民,他们参与作战乃是必尽的义务,因此无论在战场上杀死多少敌人,无论作战多么勇猛,都不会改变他们农民的身份。而他们的战功,通常只会被记入将领的名下。直到商鞅改革军功制之后,才改变这一不公平现象,普通农民士兵也可以通过军功来改变自身的身份地位。
商鞅的《军功论》有载“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这种依靠斩杀敌人获取首级来获取军功的方式,使得士兵每次听到打仗都极为兴奋,从而便有了“虎狼之师”的称号。这种最初的“首级”军功制,确定战功的方式便是将斩获的敌人首级系在腰间带回,或者用马匹、马车运载装回。
那么士兵为了获取战功,是否会在战场上发生“抢人头”现象呢?事实上不仅存在,而且一度达到了泛滥的地步。毕竟在战场上,很难确定敌人是谁杀死的,往往会出现“一个贼首,数十人报功”的混乱现象。这种情况下,士兵们为了战功,很容易就会围绕人头展开争抢。
戚继光的《练兵实纪》中便有记载,“自来北军临阵,专好争功,杀倒一贼,三、五十人互相争夺,却将败贼亡了追杀,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也就是说,两军交战,一个敌人被杀,往往有三、五十个士兵互相争夺敌人首级,对于逃跑的敌人反而没人管了,于是敌人便通常以几个人为诱饵,引诱你们上前去争夺军功,然后在指挥大军反杀回来,结果不但没有获得首级,反而被敌人杀死不少。
古代行军打仗,并不像我们平时在影视剧中看到的那样,大家的冲上去互殴,事实上是很讲究行军布阵、进退有序的,这种“抢人头”的做法,虽然会增加自己的军功,但却很容易将大军的阵型冲散,从而导致战败。甚至,有时候战场上为了争夺一颗首级,自己的士兵还会出现的现象,更恶劣的则有杀良冒功的情况出现。
抢人头很容易使战阵混乱
同时,这种依靠首级计算战功的方式,虽然有一定益处,但同样也有弊端,例如弓箭手杀伤敌人却无法获取首级,冲击而过根本无法割首级,携带首级过多影响士兵灵活性,割首级容易导致被敌人反杀等等。
如何解决“抢人头”现象,配备专门的“砍头队”
既然“抢人头”容易导致本方战败,但是取消“首级”军功制又会影响军队战斗力,例如文官徐禧领兵与人作战,竟突发奇想取消了以首级军功制,结果士无战心,徐禧也兵败身死。
那么该如何解决士兵的“抢人头”现象,并尽量平衡各个军种之间的战功分配问题呢?其实也并非没有办法,那就是配备专门获取人头的士兵,而军功也不再记在个人身上,而是以团队为主。
戚继光的《练兵纪实》中有载“今后其长牌、长枪、狼筅,凡该当先,长兵之数决不许带解首刀,只管当先杀去,不许立定顾恋首级。其杀倒之贼,许各队短兵砍首,每一颗止许一人就提在阵后,待杀完收兵,有令催验,方许离阵赴验”,“今日比前不同,若杀倒首级、马匹,都不必管他,杀手只管杀向前去。我自另定一班人,割首级,收马匹”。也就是说,持长兵器交战的士兵不允许携带解首刀,只管在前拼杀,不许顾恋首级,凡是被击杀的敌人,统统由各队持短兵器的人去收取首级,且每颗人头只允许一个人在阵后携带,等到战斗结束,将领下令验证之时,才允许离开本阵前去检验。
而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则对战功的分配进行了规定,“每颗首级以三十两论之,当先牌枪筅分二十两,砍首兵二两,余兵无分者分一两,火兵虽不上阵,本队有功,亦分五钱;每颗本队鸟铳手亦分二两。”“但以杀退贼为主,即将级银先赏冲锋,首级以十颗为率,冲锋者六颗,铳手二颗,割首级与扎营者一颗,俱系阵前回营均分。”也就是说,战功不再记在个人身上,而是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计算,整个团队中冲锋肉搏的、负责砍头的、远程射击的,按照危险程度以不同比例分配奖励,这样不但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且避免了士兵争夺首级,且让军队变得更加团结,大家各司其职的去消灭敌人,只要仗打赢了,那么军功自然就少不了。
那么在戚继光之前是否已经有人考虑过个问题呢?目前我还没有看到相应记载,不过由于战场上抢人头的事情经常发生,几乎每个朝代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是要严厉惩处的。总之,在战场上抢人头是个危险系数极高的工作,不仅容易被杀,而且一旦被发现还容易受到军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