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蒙的政治立场都经历了哪些变迁呢?
我们都知道,陈寿将与、合传,可知三人身份相似,均属东吴柱石。按官修史书“事类相从”的原则,可以看出在时人眼中,吕蒙的政治身份与立场,与前任两位都督应该高度相似,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双元制小编一起往下看。
士人的政治立场,往往与籍贯相关。从籍贯角度看,周瑜(庐江)、鲁肃(临淮)、吕蒙(汝南)均是来自江北的流寓士人,不过吕蒙的立场,与两位前任都督又有不同。
吕蒙的政治立场比一般的淮泗士人更加保守;同时,吕蒙早年曾被拉拢,与鲁肃的关系并不和睦。
本文想就吕蒙的早年记载,探讨其政治倾向与立场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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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吕蒙与汝南士人
吕蒙来自豫州汝南,属于流寓士人。
从《传》、《孙瑜传》可知,东吴立国,仰仗的是淮泗集团的力量。淮泗集团即“江北地主”,是跟随东渡的元从势力。因此流寓士人集团,在东吴扮演了重要角色。
(孙)坚又募诸商旅及淮、泗精兵,合千许人。--《吴书 孙破虏传》
是时宾客诸将多江西人,(孙)瑜虚心绥抚,得其欢心。--《吴书 孙瑜传》
淮泗,顾名思义,即淮水与泗水,指徐州与扬州江北地区。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汝南与淮泗无关。
虽然史家常常将吕蒙(豫州汝南)、(益州巴郡)、薛综(豫州沛国)、滕胤(青州北海)等人归入淮泗集团,但他们更合理的身份划分,应该是流寓士人。
实际就史料所载,汝南士人的政治立场,比一般的淮泗士人更加保守封闭,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注意。
以下谈一谈东吴政权中,汝南士人的封闭性。
吕蒙是流寓士人,家境又“孤贫”,因此十五岁便跟随姐夫邓当从戎征战。
吕蒙字子明,汝南富陂人也。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年十五六,窃随(邓)当击贼。--《吴书 吕蒙传》
(吕)蒙曰:“贫贱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吴书 吕蒙传》
从婚姻关系上,可以大致推断出邓当的籍贯。
时代,跨地域通婚的情况并不多见。无论士人还是庶民,通婚对象大多选择“乡里”。
举例而论,曹魏郭皇后,便谴责娘家人与外乡人通婚,还要求“亲戚嫁娶,自当与乡里门户匹敌者”。
(郭)后外亲刘斐,与他国为婚。(郭)后闻之,敕曰:“诸亲戚嫁娶,自当与乡里门户匹敌者,不得因势强与他方人婚也。”--《魏书 文德皇后传》
郭皇后令外亲“不得因势强与他方人婚”
依此而论,邓当无疑也出身豫州汝南。
邓当与吕蒙既然是汝南人,他们麾下自然充斥着汝南同乡。吕蒙在军中为小吏时,曾因琐事杀害同僚,后,吕蒙逃入“邑子”郑长家中避难。
(吕)蒙大怒,引刀杀吏,出走,逃邑子郑长家。--《吴书 吕蒙传》
郑长既然是吕蒙的“邑子”(即同乡),可知也是汝南人。吕蒙自首时,又得到校尉袁雄的美言,因此得免一死。
(吕蒙)出,因校尉袁雄自首,承间为言。(孙)策召见奇之,引置左右。--《吴书 吕蒙传》
袁雄的籍贯,史籍无载。不过他既然肯为吕蒙说好话,很有可能也是汝南人。东汉末期,以“汝南”和“”最为昌盛,照此而论,袁雄大概率也是吕蒙的“乡里”。
成当、宋定、徐顾三人与吕蒙的驻防区紧邻,他们死后,想把他们的部曲统一划拨给吕蒙,但吕蒙却拒绝美意,反而请求让三将的宗族子弟继承部曲。这一点比较值得注意。
时(吕)蒙与成当、宋定、徐顾屯次比近,三将死,子弟幼弱,(孙)权悉以兵并蒙。(吕)蒙固辞,陈顾等皆勤劳国事,子弟虽小,不可废也。--《吴书 吕蒙传》
吕蒙年轻时,气量并不广阔(擅杀军吏),对兵权也十分看重。比如吕蒙刚刚接手姐夫邓当的部曲时,因为惧怕军中裁员,竟然赊账去给麾下部曲置办绛红戎服,以求获得孙权赏识。
(孙)权统事,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吕)蒙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及简日,陈列赫然,兵人练习,(孙)权见之大悦,增其兵。--《吴书 吕蒙传》
照此论之,吕蒙对军权的重视程度极高。他拒绝兼并成当、宋定、徐顾的部曲,很有可能是因为三人与自己为汝南同乡,因此互相提携照顾。
吕蒙对汝南人士的提携重用,贯穿了他的一生。直到建安二十四年(219)奇袭荆州时,他的麾下依然充斥着汝南老乡。
驱逐,夺占江陵之后,吕蒙为了强调军纪,杀了一个“擅取民笠”的小军吏,以儆效尤。不出意外,这个被的小军吏,亦是汝南人。
(吕蒙)麾下士,是汝南人,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铠,官铠虽公,(吕)蒙犹以为犯军令,不可以乡里故而废法,遂垂涕斩之。--《吴书 吕蒙传》
吕蒙入荆州,杀汝南小吏,以儆效尤
吕蒙从戎时,年仅十五,袭取荆州时,已经年过四旬。以此推之,吕蒙二十余年的戎马生涯中,身边一直充斥着汝南人。其封闭保守,可见一斑。
周瑜是庐江人,鲁肃是临淮人,但他们掌权时,也未曾听闻特别重乡邑人士。相较而论,吕蒙的地域封闭性,是远胜于两位前任都督的。
② 吕蒙与鲁肃的关系问题
吕蒙与鲁肃的关系,经历了从“不睦”至“友善”的变迁。它反映出张昭与周瑜争权的历史背景。
《吕蒙传》中,对吕蒙与鲁肃的关系,记载为“结友而别”。
(鲁肃)遂拜(吕)蒙母,结友而别。--《吴书 吕蒙传》
《江表传》则更加露骨,称吕、鲁二人以兄弟相称,亲密无间。
(鲁)肃拊(吕)蒙背曰:“吾谓大弟(指吕蒙)但有武略耳……”(吕)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大兄(指鲁肃)今论,何一称穰侯乎!”--《江表传》
虽然吕蒙与鲁肃确实缔结了良好的交情,不过二人的早年关系,却并不和睦。
从记载上看,吕蒙最初的政治靠山是张昭;而张昭是周瑜的政敌。在此背景下,吕蒙与鲁肃的关系,其实是张昭与周瑜关系的一种另类映射。
邓当去世时,吕蒙是依靠张昭的推荐,才得以接手姐夫的部曲。因此,张、吕二人的关系可以视作“恩主”与“受举人”。
邓当死,张昭荐(吕)蒙代(邓)当,拜别部司马。--《吴书 吕蒙传》
张昭拉拢吕蒙,是特别反常的事情。这需要着重分析。
张昭本人出身徐州彭城,属于淮泗集团的元老。从籍贯上看,张昭与吕蒙并无瓜葛。
张昭字子布,彭城人也。--《吴书 张昭传》
从学术背景上看,张昭出身经学世家,比较轻视武夫。他的侄子张奋曾经想弃笔从戎,结果被张昭骂辱,认为投身军旅是“自降身价”的行为。
(张昭)少好学,善隶书,从白侯子安受《春秋》,博览众书。--《吴书 张昭传》
(张)昭弟子(张)奋年二十,造作攻城大攻车,为步骘所荐。昭不愿曰:“汝年尚少,何为自委于军旅乎?”--《吴书 张昭传》
张昭鄙视行伍之人,与吕蒙又无同乡之亲,因此他举荐“外乡文盲”吕蒙,便显得特别不合情理。
从时代背景看,这应该与彼时东吴的派系之争有关。
张昭与周瑜,是孙策死后的托孤重臣。张昭为长史,主内事;周瑜“将兵奔丧”,以武官身份留守吴郡,与张昭分庭抗礼。
(孙)策薨,(孙)权统事。(周)瑜将兵赴丧,遂留吴,以中护军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吴书 周瑜传》
周瑜将兵奔丧,与张昭共掌众事
事实上,周瑜与张昭为代表的鹰、鸽两派,在东吴的路线问题上一贯存在很大分歧。张昭主张“缓步西归”,周瑜则主张“南面称孤”,政见不合是显而易见的。
(孙)策谓(张)昭曰:“……正复不克捷,缓步西归(隐喻投降),亦无所虑。”--《吴历》
(周)瑜曰:“质一入,不得不与相首尾……极不过一侯印,仆从十余人,车数乘,马数匹,岂与南面称孤同哉!”--《江表传》
建安七年(202),曹操曾下书逼孙权送任子(即人质),张昭主张同意,周瑜则极力反对。最终孙权采纳了周瑜的意见,这也是张昭失宠的开始。
建安七年,(曹操)下书责(孙)权质任子。权召群臣会议,张昭、秦松等犹豫不能决,权意不欲遣质,乃独将(周)瑜诣母前定议。--《江表传》
按《吕蒙传》的行文顺序,可知邓当死时,应是孙策执政末期,孙权继位初期。
张昭荐(吕)蒙代(邓)当,拜别部司马。(孙)权统事。--《吴书 吕蒙传》
孙策死于建安五年(200)。彼时的张昭,恰好处在“周瑜将兵奔丧”的背景下。因此吕蒙被张昭拉拢,可以视作张昭的自固需要。
如此一来,吕蒙与鲁肃,实际各自成为张昭、周瑜的代言人。
吕蒙受张昭举荐,鲁肃受周瑜举荐,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因此吕蒙与鲁肃的政见屡屡相悖。例证非一。
以对待关羽的态度为例。鲁肃主张和睦相处,吕蒙则阴谋画策,袭击荆州。鲁肃主张“借南郡于,多曹操之敌”,吕蒙则主张“自取荆州,何忧于曹操,何赖于关羽”。
后(刘)备诣京见(孙)权,求都督荆州,惟(鲁)肃劝(孙)权借之,共拒曹公。--《吴书 鲁肃传》
(吕)蒙为国家前据襄阳,如此,何忧于(曹)操,何赖于(关)羽?--《吴书 吕蒙传》
吕蒙与鲁肃的政见牴牾,甚至影响到了吕蒙的同乡吕范。
刘备曾至京口,向孙权求借南郡。鲁肃主张出借,吕范则主张扣留刘备为人质。
吕范劝(孙权)留(刘)备,(鲁)肃曰:“不可……”--《汉晋春秋》
吕范是吕蒙的汝南同乡,吕蒙字子明,吕范字子衡,二人很可能存在亲属关系。在荆州问题上的意见,吕范与吕蒙完全一致,与鲁肃则完全相反。
吕蒙字子明,汝南富陂人也。--《吴书 吕蒙传》
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也。--《吴书 吕范传》
鲁肃继任都督之后(210),曾途经吕蒙的驻防区,结果他连面子活儿都不愿意做,想不声不响地溜过去;是在别人的劝说下,才不得已前去拜会吕蒙。
鲁肃代周瑜,当之陆口,过(吕)蒙屯下。(鲁)肃意尚轻(吕)蒙,或说肃曰:“吕将军功名日显,不可以故意待也,君宜顾之。”(鲁肃)遂往诣(吕)蒙。--《吴书 吕蒙传》
《吕蒙传》对此记载为“肃意尚轻蒙”。“尚”表示依然,即鲁肃之前便与吕蒙关系不睦。
鲁肃之意,尚轻吕蒙
可见在周瑜死前(210),吕蒙与鲁肃并无朋友关系,甚至彼此轻慢,违戾不和。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周瑜临死,曾上表举荐鲁肃代职;但鲁肃临死,却未曾上表举荐吕蒙代职。吕蒙被擢拔为都督,应该是出自孙权的意见。
周瑜病困,上疏曰:“……鲁肃智略足任,乞以代瑜。瑜陨踣之日,所怀尽矣。”--《吴书 鲁肃传》
鲁肃卒,(吕)蒙西屯陆口,肃军人马万馀尽以属蒙。--《吴书 鲁肃传》
侧面也可以看出,鲁肃与吕蒙,虽然在后期友善相处,其实更多是戮力于国事,二人的私交未必有多好。
类比的话,大约相当于与的关系,即“虽好尚不同,以公义相取”。
诸葛亮与(法)正,虽好尚不同,以公义相取。--《蜀书 法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