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灭亡与张居正的改革有哪些关系呢?
众所周知,皇帝在煤山上吊自尽,标志着大明王朝的终结。也许很多人认为,的覆灭是因为东北女真部落的崛起与内部闯王的高歌猛进,或是灭于与的内部党争,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双元制小编一起往下看。
但是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发现明朝的资源分配出现严重失衡,与封建政权理应的经济制度完全相悖。这一切都出自曾经在明朝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
他的税制改革成为明朝覆灭的根本原因,虽然我们对张居正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他的思想过于超前,导致封建发展无法跟上经济改革的步伐。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税制改革注定了明朝的灭亡?
1.从“三十税一”到“定额上缴”
根据《》记载,在创立明朝时,打破了按血统划分的阶级制度,汉人从此“翻身农奴把歌唱”。在明朝建国初期,户部对大明进行最全面的一次人口普查,为每户分出“良田十五亩”的最低种田面积。这让当时的老百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由自在地耕种。
而作为的基础,农业税占了朝廷税收的70%至80%。可以说得农业税者得天下,这是朝廷国库丰盈的根基。在朱元璋时期,他定下了“三十税一”的基本税收政策,也就是说,农民只需要缴纳产量的三十分之一就可以完成今年的纳税任务。
这套税收政策并没有对封建统治的税收做出过大的改革,因为从本质上来看,都是以当年粮食的产量作为基数按比例上缴。而上缴税额从的九分之一下降到明朝的三十分之一,说不上政策革新,但是百姓也越来越幸福了,符合封建政权“仁政”的基础标准。
但是这种税收也有缺点,农民也拥有避税的要领。首先是由于根据每年的亩产进行纳税,那么每年的亩产总量就拥有做手脚的空间。
到明朝嘉靖年间,县级政府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帮农民与地主避税的体系,只要地主与农民对地方税收官员“上点态度”,县衙就可以向朝廷虚报当地的粮食产量,因此即使这套税收体系在明朝建国之初是合理的。
到了明朝中后期也会有人学会钻法律空子,根据规矩合理避税。这也直接导致朝廷税收一年比一年少,皇帝一问原因就是今年粮食减产,一年不如一年,这让朝廷很是头疼。
其次,由于农民上缴的是粮食,所以税收都是以石为计量单位,上交给朝廷的也是粮食,这也极其不方便运输,遇到路上有极端天气可能会造成损耗。由于运粮车翻车与否全靠地方说的算,所以避税方法又多了一条“运输损耗”。
本来我们想上缴这么多税,但是中途翻车了,此乃天意,皇帝也没什么办法。所以到年间翻车事故越来越多,至于是真翻车还是假翻车,就谁都不知道了。
然而改革就像改造一台庞大的机器,牵一发而动全身,内阁首辅张居正却有这个胆量动一动税收这个国之根本。张居正其实对传统的税收政策分析的很透彻,早年的地方县衙学习经历让他非常了解地方的避税手段。
如果再按照之前的税收制度,那国库就会越来越少。于是张居正的税制改革将每年的比例税收改为定额上缴。首先政府需要统计当年全国有多少能耕种的田地,再制定一个朝廷税收预期,用税收预期除以总田数,就可以得出当年每亩田需要缴纳的税额,最后将粮食按照市价转换成等量的白银,上缴给朝廷。
这样的好处就是掌握上税多少的权利不再地方手里,朝廷会先给地方一个今年的KPI,拿不出来就是你的问题,这也保障了朝廷每年都能拿到预期的税收,而且都是真金白银,十分方便。从额度上来看,每块田的上税额度差不多也就是总产量的2%到5%,和之前的“三十税一”差不了多少。然而就是这个看似完美的税收制度为今后酿成大祸。
2.地主阶级,土地兼并的永动机
在封建社会,每个新王朝的开始都是将田地分在农民手中,然而经过自然灾害或者官场腐败,一些有想法的农民就会用钱把别人的地买走,最后形成拥有庞大土地数量的地主阶级。地主会将买下来的土地重新租给卖地的农民,最后大量农民成为佃户。而租金也十分可怕,占当年收成的70%左右,非常不讲道理。
有意思的是,“地主阶级”这个称号是近代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才形成的阶级标志,在眼里,不论是农民还是地主还是佃户,都不过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罢了。
所以皇帝对地主没什么概念,反而认为地主越多越好,毕竟田给谁都是种,只要最后给朝廷的税不缺斤少两,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其实无所谓。更何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按道理就是全国最大的地主。税收路上人越少越好管理,所以皇帝意识不到地主多的严重性。
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
这些地主在粮食得到保障的时候,就会重视对子女的教育。虽然古代制度给了寒门子弟一条相对公平的上升通道,但不可否认的是,能让一个男丁在家中安安稳稳读书实在是一件特别奢侈的事情。
所以明朝的科举中能够成为举人的,至少都是当地的大地主。按过去的宗法,地主也不过是务农的人,能变农为官,属于是祖上极大德了。因此地主的第二形态就是开始步入仕途,年轻的学子们也在往上爬,试图改变阶级命运。
然而明朝对于官员的税收有些过分,按现在的逻辑,谁有钱就应该让谁上缴更多的税,但明朝却恰恰相反,中了举人就可以免除他家的大量税额。
这就撼动了张居正税改的根基。考上举人的一般都是大地主,皇帝又爱才把地主的税给免了,这一下子就免除了大面积田地的税收,可谓是反其道而行之。
即使大地主家的孩子不争气,考不上功名,地主们也有办法进行避税。按照明朝中期地主阶级的发展,避税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和地方官员相互勾结,用权利增长其他农民的田地税收额度,反正按照张首辅定下的规矩,每年我们县只要完成业绩就可以,谁交都无所谓。
于是农民的税收额度连年增加,最严重的时候甚至达到了30%,是原先的十倍左右。另一种办法就是直接对佃户和农民进行剥削,通过各种理由克扣佃户的工钱,并用各种手段对农民的土地实施兼并,所产生的利润就可以轻松上税。
当然只有良心的地主才会用其中一种手法避税,大多数地主都是贪婪的,两种方法左右开工,这就让明朝的农民越来越活的不像人样。
农民的惨遭压迫让每个家庭的现金流很是吃紧,本来农业就是靠天吃饭的,今年收成好,被地主剥削得只能勉强糊口,留不下余粮。遇到灾年,那就直接破产,除了给政府纳的税自己吃的都不够。
所以为了换取白银,农民们经常迫不得已贱卖自己的粮食。于是明朝的粮价出现了现代经济学也解释不清楚的奇怪现象。按理说价格和供求关系相对应,粮食越多越便宜。可是由于地主的压迫,粮食价格反而越少越便宜,粮价下跌让农民手中的钱越来越少。
可别忘了,张居正的税改为了让税收方便,把白银作为上税的唯一标准,这可就要了农民的亲命了。不论怎么努力,日子过的一天比一天惨,越惨就越要卖地糊口,地主地越多农民上的税就越多,税上的越多就越惨,就产生了恶性循环。
3.粮食减产就造反,内忧外患大船翻
起初的农民虽然开始被地主阶级剥削,但是日子还算过得去。但是地主在完成土地兼并后,就开始越来越需要佃户,然而佃户的需求量是有限的,太多了地主也养不起。
于是没有地的农民大部分就会被地主赶出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民也就沦落为流民。流民天天吃了上顿没下顿,也没有工作可以干,于是只能起义造反。
农民起义被很多历史学家当成王朝覆灭的标志,例如末年的和清末的运动。但是农民起义的核心目的并不是为了推翻整个封建王朝,他们造反的核心是为了吃得上饭,有地种。
如果按照上帝视角来看,只要明朝政府把田地从地主手里抢回来分给农民就可以免除灾祸,但是朝廷也想抄地主地家,可惜的是到明朝末年,地主早已和地方官员成为利益共同体,朝廷的一纸文书到地方那里就是一堆废纸。地方官员象征性的去地主家中要税,得到的一直是“哭穷”的回应。
与此同时,女真部落也在多年后得到了统一,根据《》中记载,在死后其子即位,将女真改为满洲。自己的政权改为大清。
满洲的统一让皇太极拥有极其强大的军队,明朝末年,皇太极率领部队经常去河北和胶州半岛实施抢劫。而明朝的军队实际上是由阉党和东林党轮流把控。天和崇祯皇帝对值得依赖的党派不同,在辽东防御的主将最后落到东林党手中。
读过兵法的都知道,临阵换帅实乃大忌,但是明朝的党争就是这个情况,根据辽东防守部队的预算,每年只需要200万两白银就可以足够守军一年的全部开支,这对当初对朝廷却成为了天文数字。
如果说钱去哪里了,那可能都在朝野官员兜里,但是贪归贪,地方税收也开始越来越奇怪。地方的额度是固定的,辽东战事没有进展,只能连年增加定收额度,而大地主不交税,加上灾年和大批的流民远走他乡。
真正情况是只有二十分之一的土地在承担全国的税收,这就非常可怕了,农民的税收达到了70%,种的粮食几乎全给了朝廷,所以除了流民。农民也要造反。
在明朝末年,农民起义在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其中最严重的就是陕西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明朝正处于地球的小冰河期,气温非常低,而陕西地区正好是400毫米降水线的边缘地带,小冰河期来临时就会让陕西的土地连年干旱,所以在诸多农民起义中,陕西的起义最为严重,当地被斩首示众,地主阶级四散而逃。
这一切的内乱换做朝廷的一句话——镇压。本来打倒地主就没事了,朝廷军的镇压让农民军不能放下刀剑拿起锄头,只能继续和明朝政府对着干。阶级矛盾逐渐变成国家矛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4.忆当年洪武神勇,怎奈何崇祯没落
李自成打入北京后,开始对北京的大小家族展开全面的抄家活动。共计抄出了7000万两白银。如果崇祯能把身边的北京官都抄一下,就能补充辽东军费将近30年,这也是明朝末年的一大悲剧。
虽然张居正为明朝鞠躬尽瘁,但不得不说张居正的税改实在是过于前卫。新税制虽然解决了传统税收的诸多问题,但是归根结底无非是饮鸩止渴。新税制的根本缺点有两个,第一层是没有看清地主与农民是两个阶级,如果让地主多缴税,农民适当减税,直到明朝末年也不可能造成大规模的地主土地兼并。
但这也是封建王朝的局限性,地主阶级的丑恶是看不出来的。第二层是货币纳税,这对于古代来说还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百姓没有将商品兑换成货币 公平渠道,只能按照地方的短期供需进行决策,这样虽然方便了朝廷,却苦了广大农民。也许封建制度早晚要因为税而亡,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张居正只不过是加快了封建王朝覆灭的时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