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和清朝都是女真建立起来的 两朝是不是同一
今天双元制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样都是女真人建立的朝代。金朝和清代的差别是什么?两者是不是同一个民族?
金朝和清代,都是女真人建立的朝代,他们民族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的肃慎,到汉魏时期,他们被称为挹娄, 时期为勿吉,隋唐时期为黑水靺鞨,到才称为女真。
金朝女真与清代女真的差异很大,因为南北朝时期,原本生活在白山黑水间的女真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女真为了躲避中原的战乱,向黑龙江以北的西伯利亚迁徙,到那里去寻找貂和鱼等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在那里,他们与当地的通古斯人发生了交集和融合。
后来,留在故地的女真在率领下强势崛起,灭了辽,并迁往辽地生活,而北迁的女真,又开始向故土回迁。然而这支回迁的女真虽然还保留着族名,实际上却已经是一个与通古斯人混血的新民族了。他们与金国女真之间的相互认同度很低,金国女真甚至不愿意承认与回迁女真之间的血缘关系,回迁女真对汉化程度很高的金国女真,在文化上也已经很疏远了,而这支回迁女真,就是后来建立了清代的的祖先。
金国被蒙古灭亡后,金国女真及其文化,也就在历史中消亡了。虽然清代入关前称为后金,而且离现代很近,当代人也非常熟悉满族文化,但通古斯化的满洲女真在入关前和当年已经汉化的金国女真在文化和生活习俗上已经大相径庭,因此,无法从清代看到当年金朝女真的文化和生活状态。
然而金作为一个曾经统治中国北方一百多年的朝代,在历史上留下了诸多痕迹,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也有关于金朝女真的许多记载。宋代文人,岳阳处士文惟简的笔记《虏庭事实》就比较全面的记载和描述了金国女真的文化习俗和社会生活,对契丹人的情况也有记述。
据《虏庭事实》介绍,女真有数十个姓氏,主要夹谷、赤盏、温熟、驰满、纳合、徒丹、乌古论、乌林答、纥石烈等等,这些姓氏都来源于他们祖先居住的地名。但是完颜一姓不同于其他姓氏,因为他们的远祖是为了避罪,从高丽逃来的。金朝立国后,在燕京城的西面树立了一块《神功圣德碑》,碑文就讲述了他们来自高丽的事实。
在早期,女真人的祖先处于原始阶段,人与人之间“无贵贱”,更“不知人主之为贵”。氏族中只要有一户人家酿了酒,就会杀猪宰羊,请全族的人都到他家饮酒,大家围坐在一起,不分身份地位,一起开怀畅饮,载歌载舞。到后来就不这样了,他们也有了宋人所称的“礼节”,其实就是尊卑秩序。
女真人并没有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上自宰相公卿,下至判司、簿尉,只要犯了罪,都不能赦免,也像中原王朝一样,要处以杖责。
如果朝堂上的大臣触怒了,则当场剥去衣服按在地上,由侍卫用木杖行刑,直到打够了规定的数目才能停下,这称为“御断”。
如果是州县官员犯了罪,则由朝廷派出“天使”,到其任职的所在地行刑,杖责的数目,要根据罪行轻重来量刑,罪行较重的甚至会被打死。官员受刑后,并不以为是受了羞辱,行刑者和受刑者以后仍能正常相处。
宋辽时期,女真人已经开始接受中原文化,在汉人要过的重要节日里,他们也同样祝节。每逢、中元、重九三个节日,人们会选一处宽敞之地,设下酒水、猪牛羊三牲、糕饼果脯等祭品用于祭祀,称为“拜天”。
祭祀结束后,人们就开展庆祝活动,这时又体现了女真传统特色,人们不分贵贱,男女老幼在一起狂欢。庆祝中有一项重要活动,就是比试骑射,他们骑着马用弓箭射柳枝,射中的赋予金帛奖励,射不中,就要脱掉衣服受罚。射柳比赛结束后,大家一起吃肉喝酒,开怀畅饮,气氛极为快乐。
金国地处大漠,野外有许多黄鼠,女真人很喜欢猎食这种黄鼠,称其肉味非常鲜美。人们把豆壳撒在地上让它们食用,想要取食时,便用水灌入黄鼠的洞穴,等它逃出来时就能抓获。宋代使者出使金国时,就见过金人在野外捕捉黄鼠。金国城镇里常有人出售肥美的黄鼠。
根据女真的婚俗,女人的丈夫死了以后,不是回到娘家,而是要嫁给丈夫的兄弟或侄子。这种风俗后来的满族也保留了,满清入关前后,这种现象仍然存在,清初就有下嫁之事,太后跟了。特别注重天理人伦的,尤其鄙视这种野蛮婚俗,张煌言就写了《建夷宫词》予以讽刺。
尤为甚者,金国女真人还有娶继母为妻的习俗,这对汉人来说简直丧尽天良,文惟简就抨击这是“与犬豕无异”。郑成功的儿子郑经曾与弟弟的乳母通奸生下孩子,郑成功了解后被气得发狂,因为乳母属于“三父八母”,郑经如此悖逆人伦,已犯下滔天大罪,郑成功下令将他斩杀,连他母亲也要以治家不严罪一起处死,辛亏部下抵制才未执行。所以金国女真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汉化,但与汉族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差距依然很大。
金国女真有一个重要的礼节 称为“过盏”。金国上至朝廷,下至州郡,都通行过盏之礼。在朝廷百官过生日、民间娶妻生子、迎接朝廷“天使”、迎送州郡官吏等场合都要“过盏”。具体做法是客人准备酒果、帛、金、银、鞍马、珍玩等赠送给主人,而主人则端着酒杯为客人赞祝、祈恳,人们以这种方式结恩释怨。在金国,如果不行“过盏”,就会被认为不懂礼仪。
金国女真还有一种“放偷”的习俗,每到正月十六日夜,人们可以合法地偷东西或者抢人,官府不能禁止。那天夜里,如果门户没有看严,家里的衣裳、器用、鞍马、车辆等物件就会被人偷去。隔上三两天后,主人打听到是谁偷了这些东西,就带着酒食、钱物前去赎回,偷盗一方就要原物奉还。女眷如果跟着家人出游,或到了僻静处,就可能被其他男子劫持去,一个多月后,劫持者会通报被劫走女人的家属,那家人就带着财礼去赎。
自古以来,汉人和胡人在服饰发型上有明显差别,汉人束发右衽,胡人。金国建立后,努力学习汉文化和礼仪。当时金国普通百姓仍然沿袭传统习惯,但金国朝廷要求官员们学习汉族衣冠制度,把头发束起来,穿宽袍大袖、峨冠博带的汉服,称为“披秉”。但是女真官员们很不适应,觉得这是一种束缚,自由自在惯了的他们都说穿上汉服、再束起头发以后,感到头部闷热、身上发痒,实在,他们对汉人抱怨说:“都被尔汉人立法,拘束杀我辈也,受苦受辱!”
汉人的在各种场合都要遵循严格的礼仪,否则会被讥讽为山野之人,不知礼法。汉族士人在互相祝贺新年,或者阔别已久的朋友相见时,要按“三出头、五折腰”的方式进退周旋,拱手作揖时不能出声,称为“哑揖”,女真或契丹人契丹人也有“哑揖”,但他们不是抱拳拱手,而是把双臂交叉在胸前。
以汉族的葬俗,人死后,遗体要装入棺木,然后葬于地下,。女真人则将遗体盛在一个木槽中,放在山林里,既不封土,也不植树。
契丹人的葬俗又与女真不同,契丹贵族为了长久保存遗体,会将遗体的内脏取出洗涤干净,沥尽体内血液,然后再填入药物,将其做成木乃伊,再用金银面具覆盖在遗体的脸上。《虏庭事实》中说:“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以刃破腹取其肠胃涤之,实以香药、盐矾,五彩缝之;又以尖苇筒刺于皮肤,沥其膏血,且尽,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这种木乃伊被称为“帝羓”。
《虏庭事实》中还说耶律德光死后就被做成了“帝羓”。在汉人看来 帝王遗体被如此操作是一件很悲惨的事,就像被做成人彘的一样。清代史学家赵翼在《土城怀古》就写到:“不闻宫掖悲人彘,肯使兵尘丧帝羓。”
当代发现证实,契丹贵族墓葬中,有些墓主人的遗体确实被做成干尸,脸上也确实覆盖着金属面具。
女真人的葬礼在汉人眼中是难以理解的。当女真贵族亡故时,他的亲戚、部属、奴婢等人会设酒馔三牲来祭奠他,这种祭祀称为“烧饭”。之后,这些人就跪着哭泣。还要用刀把额头划破,让血和眼泪淋漓地流在一起,大家再相互拜慰,这称为“血泣”。然而刚才还血泪痛哭的人们,不一会儿就男女杂坐在一起,纵情饮酒,歌舞欢笑。文惟简就发出疑问:“此何礼也?”
契丹和女真建立国家后,统治者也开始尊孔,距燕山东北千里,就是中京大定府,那里有一座孔庙,每年春秋二仲月,会举行祭奠大成至圣先师的大典。但是普通民众对的认同度并不高,曾经有几人胡人妇女来到孔庙大殿上参观,其中一个人指着孔子塑像问:“这个人是什么神?”另一个妇女回答:“就是那个骂我们‘夷狄之有君’的那个人。”因为孔子说过“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意思是夷狄有君主,还不如华夏诸国没有国君呢。
金和辽也都敬佛,对前代佛寺保护得很好。文惟简在《虏庭事实》中记载:“燕山京城东壁有大寺一区,名‘悯忠’。廊下有石刻云:‘唐太宗征辽东、高丽回,念忠臣、孝子殁于王事者,所以建此寺而荐福也。’东西有砖塔,高可十丈,云是、所建矣。”女真人曾经在悯忠寺内举行过考试,这座寺庙至今仍在,就是如今北京西城区的法源寺。
从《虏庭事实》的记载来看,除了婚俗相似外,御断、放偷、过盏、烧饭、血泣、哑揖这些习俗,后来的满族已经没有了,满族在衣冠方面也没有像金国女真那样汉化“披秉”,所以金和清代虽然同为女真,实际上差别已经很大了,不能简单认为他们是一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