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刺史这一官职是谁设立的?为何要这样
,分为西汉和,是继之后强盛的大一统帝国。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双元制小编带来的文章。
刺史也可称之为监察刺史,是时期始设的一种官职。说到设立刺史,其实与汉武帝实行的“”密不可分,推恩令实行之后,各封国被拆分为了大量受郡县管辖的封国,此举虽然瓦解了诸侯国的势力,但却加大了朝廷监管各地的难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便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最初的职责就是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从而使之前的“郡-县”二级行政划分,开始向着“州-郡-县”三级转化。
“推恩令”导致中央管理难度加大,二级制开始向三级制转变
汉武帝时期,为了削弱诸侯对中央的威胁,瓦解诸侯国势力。在景帝时期历经“七国之乱”导致诸侯实力大损的前提下,汉武帝开始推行“推恩令”,开始行之有效的解决各诸侯国的问题。
所谓“推恩令”,就是一改诸侯国之前的,改由诸侯王的所有儿子共同继承,从而将诸侯王的封地分为若干国,使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土地,直到地尽为止。同时,除了嫡长子继承诸侯王的王位外,其他子弟则被封为列侯,由制定这些侯国的封号,列侯的封地则全部归郡统辖。
在“推恩令”的推行下,此前势力强大的诸侯王,王国辖地便只剩下了数县,地位仅相当于郡,而且随着持续分封,这种地位还在下降。
“推恩令”虽然逐步瓦解了各诸侯王的势力,但却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一级行政区的大量出现,使得原来的监察制度已经无法适应这一新情况,而且由于中央直接管辖的一级行政区过多,开始逐步滋生管理混乱、吏治腐败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武帝便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这便是后来的十三州,每州设“刺史”,负责监察州内的郡国。
这样一来,原来的“郡-县”二级制便开始逐渐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中央只需要直接控制十三个州就可以了。
新朝之后,“刺史”开始成为地方军政大员,并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的天下大乱
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到西汉末,无论是刺史,还是后来改称的州牧,其作为监察官员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由中央任免,负责巡查各地的监察官员而已,不过这一情况在新朝之后开始发生变化。
王莽的新朝时期,由于各地反抗王莽的斗争持续加大,为了增加地方实力,便于镇压武装暴动。王莽开始赐予州牧统军作战的权力,并且开始给州牧加将军称号。同时设立副监,主要负责监察,开始承担以前刺史的作用,而州牧则开始逐步转变为统领一州百官和军事的实权地方军政官员。
进入东汉之后,光武帝在建武十八年(42年),虽然将州牧又改回了刺史,但却并没有改变其地方军政长官的职责。而且,东汉的刺史开始由以前的无固定治所转变为各有驻地,且奏事可派遣计吏代行,不必亲自前往。这反而使得刺史的权力持续扩大,已经完全变成了一方“土皇帝”。
中央的持续衰弱,刺史权力的扩大,最终导致了对地方刺史控制力的减弱,这也是导致东汉末年天下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