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王是佮创立县制的?他采取了哪些措施?
,芈姓,,名赀,之子,母邓曼。是春秋时期国君,在位共13年。下面双元制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公元前690年,楚武王死于伐随途中。次年,熊赀继位,是为楚文王。楚文王早年受过严格教育,他的师傅是从请来的,史称“保申”。因楚武王在位长达51年,所以楚文王继位时已人到中年,其性格是锋芒毕露的。《楚史》记载:“楚文王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迁都于郢(今宜城楚皇城),也许这是楚武王的遗命而由楚文王付诸实施的。”《古代荆楚地理新探》称:“或正式都郢乃在此时(楚文王元年),而事实的迁郢则在十年前(武王晚期,公元前703至前699年)”。
创立县制
背景
楚国是中国最早创立县制的诸侯国家。它突破商周以来的分封制的成规,开秦以后郡县制的先河。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君主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后,大规模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及帝王后裔,诸侯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对天子有服从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的责任。
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的疏远,联系的减少,西周后期至东周初叶,诸侯与周王朝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诸侯的威权日重,周王的权力被逐渐架空,诸侯们尾大不掉,藐视王室,如申伯联络,攻打。郑庄公向周天子动武,射伤。而南方诸侯楚国,连最廉价的贡品苞茅草也长期不按规定进贡。中央政权,。分封制阻碍历史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楚人在向江汉发展中,征服了一些小国。因此,是继续让这些被征服的小国统治者继续统治,成为楚国的国中之国,还是将原来的统治者(贵族)迁出,由楚王派人进行管理,成为楚国的一级地权呢?楚人吸取分封制的教训,改间接统治为直接管理。首见于史籍的是楚武王灭权(今湖北荆门市)之后,设权为县,并派大夫斗缗为县公(长),出现县制的雏形。公元前687年,楚文王伐申(今河南南阳),申国的国君原是王的大舅。服申之后,楚文想复申之国,使之与楚结盟。但令尹彭仲爽从分封制的历史教训与申的地理位置考虑,建议楚文王灭申而设县。之后灭掉(今河南省息县)而设县。楚国的县制由此真正开始。
申、息北接中原,东连淮夷,正是楚国的北疆门户,是悬于楚国门之外的边防要塞和楚国挥师北进中原的桥头堡。
楚文王以后,楚国在被灭的国家设县的,有史可稽的有20处,其地点大多是在楚长城方城以外。县沈(今河舆)。县陈(今河南淮阳)、蔡(今河南上蔡)、东不羹(今河南襄城)、西不羹(今河南舞阳)。县城父(今河南宝丰)。县叶(今河南叶县)。这些县都在淮北,在从西向东的一条线上,构成一道中原防线。
措施
一是建立大城。楚灵王大城陈、蔡、不羹,一个县的田赋,能有兵车千乘,可见其人口之众多,生产力之发展。在这些大城周围,还筑有许多卫星城以作拱卫。周圣楷《楚宝》记载:“楚方城之外,别有万城,是时楚争霸中,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逼华夏。”他又引楚唐勒的话:“我是楚也,世霸南土,勿越以至叶垂(叶县),宏境万里,故号万城是也。”
二是选拔优秀官员,担任县公县尹。时,派德才兼备的钟仪为郧公。楚灵王选派曾经用剑追赶过他,且,性格刚强的穿封戍为陈公。楚平王选派公忠不私的奋扬为城父司马。楚惠王选派名臣沈诸梁为叶公。战国时期,派为宛守,派荀卿为兰陵令。这些地方官长,除了致力治理县政外,还对楚国的稳定与发展作了重要的贡献。
三是规范县、郡的权力范围与工作职能。战国时,楚国还设过郡,郡设在边境。郡是在边事紧急的情况下临时设置的,如改处于秦楚边境的新城县为郡,如改封春申君,因原封地“淮北十二县边齐,其事急”。联十二县为郡。郡的权力与职能和县有所区别。县尹的权力有限定,必须听命于代表楚王行使中央政府权力的令尹。如《淮》:“子发为上蔡令,民有罪当刑,狱断论定,决于令尹前。”楚国的县邑之狱,令尹亲断;邑官之责,令尹亲察。可见楚国的中央地方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行政管理机构与管理措施。
四是加强郢都与各县城的水陆交通建设。楚国志在中原,为了便于车马行进,在文王县申、息后,就修建了从郢至申的驲道,到楚灵王时,郢都已有驿道通到豫皖交界处,即楚国在淮北一带的中原防线,陆路贯串了各大城邑。时,鄂君节的商船,也溯流达河南、安徽境。
五是将灭国之民向县邑大城迁移。楚灵王灭赖,迁赖于鄢,迁许于赖。其间公子弃疾迁许于城父。灵王又迁许、胡、沈、房、道、申于荆。时,申公寿余、叶公诸梁迁蔡于负函,迁方城外之人于缯关。在迁人的同时,还进行益田,如许人迁城父后,还“益以州来之田”。楚人对各县迁人益田的目的,是要解决从郢都到前线兵站线太长的困难。以就地解决组建大兵团的兵源和就地解决粮秣供应,使中原防线更为巩固。这种措施,可能对后来的“屯田”、“戍边”政策有所启示。它既可以免除师旅长途跋涉之苦,又减少了辎重前后转运之劳。且能对边警作快速反应,使县真正成为悬于国门之外的军事基地。
正由于楚国重视县制的建设,就成功地实现了中央的统一与集权,使这个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粟支十年的泱泱南方大国,没有出现象,代齐,主鲁的分裂局面。楚国不仅统一了南国山河,更融合了、南越、百濮、三苗等数十个部族,为华夏的大一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特点
楚王对县公、县尹有任命与调遣的权力。它不是世袭之官。如楚文王首先派彭宇为第一任申公。其后申公,屡易其姓。
楚王可以直接从县邑征集军队。如,楚帅子玉被晋打败,对他说:“申、息子弟都从你而战死,你有何面目见其父老?”可见此役的兵员,是楚王直接从申、息调出的。这是一支直属于楚王的正规军。
申、息之师是一支强悍的部队,楚成王三十七年,调它去戍守商密;楚共王六年,调它去援救,抵御晋军。楚王对它可谓如臂使指。
楚王可以直接从县邑征集赋税。设县之后,土地占有形式,赋税制度都发生了变化。楚共王七年,大臣子重请求将申、息作为赏田,申公巫臣说:“不可,申、息之所以设县,是为了收取赋税,抵御北方,要是作为大臣的赏田,楚国中央政府就等于失去了这两个县邑。”可见,县邑是楚王的直属辖地,也是征收赋税的基地。
由此可见,楚国创立县制,是把地方的政治、经济、军事权力都集中到国君的手中。为全国的政令统一与中央集权开创了历史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