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方:唐朝时期宰相,他担任过哪些职位?
陆元方,字希仲,时期宰相,豫章县尉陆玄之的儿子,下面双元制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陆元方举明经,候补三水县尉。通过制科考试,授渭南县尉,迁监察御史,奉命安抚岭外。即位后,拜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长寿二年(693年),担任门下侍郎、凤平章事,成为宰相。依附于宰执李昭德,贬为绥州刺史,政绩优异。入为兵吏二部侍郎,选拔大量人才。圣历二年(699年),二度拜相,迁太子右庶子、尚书左丞。大足元年(701年),去世,累赠扬州都督,图形于凌烟阁。其子陆象先,时期宰相。
人物生平
陆元方最初中明经科,足以为官,补三水、扶风、渭南三县县尉,又连中八科制举,多次升迁后任监察御史。 武则天革唐旧制,派陆元方作为使者安抚岭外。完成使命归来,很称武则天的心意,任命他为殿中侍御史。同一月,升任凤阁舍人,仍兼侍郎之职。不久,遭到陷害,武则天手敕特赦他。
长寿二年(693年),拜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延载元年(694年),迁中书侍郎。
证圣元年(695年),内史李昭德获罪,因陆元方附会李昭德,被贬为绥州刺史。不久,又官复兵部侍郎,又调任吏部侍郎、尚书左丞。有人弹劾他只选拔朋友做官,武则天愤而免其官,只许他白衣履职。陆元方继续如以前一样推荐官员,武则天问他怎敢如此,他答:“臣只知道举荐自己了解的人,不在乎是朋友还是仇人。”并推荐朋友崔玄暐,称他有宰相之才。武则天相信他没有偏袒。
圣历二年(699年)八月,再任他为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武则天曾问他宫外有什么事发生,他回答道:“臣任宰相,有大事立即上奏;不敢拿民间琐事烦扰陛下。”因此违忤了旨意,改任太子右庶子,免去宰相之职。不久转任文昌左丞,因病去世。追赠越州都督。
开元十八年(731年),追赠扬州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