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世界上培养技术人才最好的教育?
出国留学 2021-06-03 09:49www.worldometers.cn出国留学咨询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举世瞩目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便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就是整个培训过程是在工厂企业和国家的职业学校(Berufsbildenden Schule 简称 BBS)进行,并且这种教育模式又以企业培训为主,企业中的实践和在职业学校中的理论教学密切结合。
在当今世界,只有德语文化圈国家(德国,奥地利,瑞士)将职业教育作为大学的一门独立学科,这些国家集中了大批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建立了高水平的研究机构。自洪堡大学开始,教育与科研结合的大学功能就发挥得淋漓尽致,既培养了大批高水平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又取得了许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科研成果。在德国,包括著名的亚琛工业大学、柏林技术大学等24所研究型大学,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及相应的职业教育研究所,为德国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德国教育的基本框架
德国教育的教育体系十分完善,结构呈现多样性。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是德国现行教育的四个基本层次。按照德国《宪法》规定,各“联邦享有文化主权”,各类型学校教育部属于州文教部管理。其中,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一般由国家兴办,由州一级的国家设置。各高校在联邦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自己管理学校,州政府及文教部对高等学校行使监督权。德国的继续教育复杂多样,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竞相参与,继续教育在德国真正成为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终生教育。
德国每年有160万学生参加培训,他们从15岁开始进行选择是读职高还是普高。一般情况下,学生选择的途径主要有两个:
一是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普通大学,毕业后还可继续深造);
二是幼儿园-小学-职中-大学(专科学校,双元制职业教育,毕业后经过考试拿到资格证书就可以上岗)。
一般情况下,19岁就可以完成这段学习。但是,每个人都有多次选择的权利,读职高的可以再去读普高,反过来一样。
全德国,平均每年约有15%的人,从高中转到职中,接受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
双元制是由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的三重负责制教育模式。
双元制职业教育在德国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
近年来,德国又出现了第三种培训形式,即跨企业培训。学生在接受企业培训和学校教育的同时,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到跨企业培训中心接受集中培训,作为对企业培训的补充和强化。
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
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对于双元制教育中的企业教育,联邦州则拥有管辖权,通过联邦职业教育法授权给各行各业协会负责企业职业教育的具体管理,主要包括企业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认定,实训教师资格的考核和认定,考核与证书颁发,培训合同的注册与纠纷仲裁等。所以德国管理专业教育的体制是宝塔形,从上到下规范管理,既使企业培养出了适合的人才,又可以让可以充分发挥到自己的价值。
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
(1)同生产紧密结合,培训目标更符合企业的需要。德国双元制模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序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学生的学习目的明确“为未来工作而学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
(2)企业的广泛参与。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3)真实的生产环境及先进的设施设备,使学生比较接近实践,接近未来工作的需要;
(4)能较早地接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职业教育的质量保证
职业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以专业理论来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成果,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任务。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必须按照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如德国经济部公布了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个职业大类的371个职业。各专业部则分别制定了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考核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作岗位上的合格技工。
职业教育的经费保证
按照《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来源渠道是由联邦、州政府及企业分别承担的。职业学校的经费,由地方和州政府共同负担。通常是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事费用,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与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人事费用。企业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企业除了负担培训设施、器材等费用外,还必须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等。
德国约有200万个工业企业,约48万个企业有培训资质,这些企业愿意花费大笔资金培训员工。平均算来,一个企业要培训一个人,每年花费16.435万欧元,其中,8.269万欧元是工资,5.893万欧元是用来购买设备,另外,用在服装等方面的费用是545万欧元。培训后的员工,一年可以给企业带来7.730万欧元的收益。2000年—2001年,整个德国用于职业培训的资金是218亿欧元,减掉带来的收益,纯投入147亿欧元,其中,联邦政府补贴15.5%,劳动局补贴17.7%,其余的由企业投资。
职业教育的法律依据
两德统一后,仍实行原来西德的教育制度。如此庞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没有法律的规范显然是不行的。德国对教育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他们坚持依法治教,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经过多次修订后,最新版本的《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育的目的,规范了职业教育概念,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职前培训和职后培训(继续培训和转业培训);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培训机构与人员资格的规定;对实施培训条例的监督和考试(包括资格证书的发放);对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研究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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