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中国驻德国使馆正对在德国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措施(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待条件具备时将公布具体实施办法,敬请留意使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注意:目前自德国搭乘直飞航班赴华,暂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
二、目前中国已对俄罗斯、埃及、巴基斯坦、孟加拉、沙特等5国实施“核酸检测措施”(相关国家名单将不断更新,详见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 )。乘客如从德国出发中转上述国家,须预先在德国完成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驻德使领馆申领有关文件。相关航空公司将在乘客中转登机前予以查验。详细做法请见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一)检测时间和检测机构
核酸检测应于乘客中转登机前5天内完成。
目前,驻德使领馆尚未指定定点检测机构,请需要检测者咨询家庭医生、就近医院、居住地卫生局进行预约。美茵河畔法兰克福机场亦设有名为CENTOGENE的快速检测点。
(二)外籍乘客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
外籍乘客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的扫描件,发送至检测机构所在领区的中国使领馆电子邮箱。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1、驻德使领馆涉核酸检测问题专用邮箱:
驻德国使馆:test_deu@outlook.com
驻汉堡总领馆:hhchgk.test@gmail.com
驻慕尼黑总领馆:konsular.muc@gmail.com
驻法兰克福总领馆:frankfurt_test@outlook.com
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test_dus@outlook.com
2、中国驻德使领馆领区范围:
驻德使馆:柏林、勃兰登堡州、梅前州、萨克森州、萨安州、图林根州
驻汉堡总领馆:汉堡、不莱梅、下萨克森州、石荷州
驻慕尼黑总领馆:巴伐利亚州
驻法兰克福总领馆:黑森州、莱法州、巴符州、萨尔州
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北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