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报道 法国《费加罗报》网站6月8日发表题为《扇马克龙耳光的人面临着什么?》的文章,文章分析了扇马克龙耳光的男子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全文摘编如下:
马克龙在德龙省视察时,一名男子打了他一耳光。马克龙马上被保镖拉住并隔开,打人者及一名同伙被逮捕。这两个年轻人与“黄背心”运动有关。他们面临着什么?殴打总统属于加重罪行情节吗?
一记耳光意味着什么?有些人提到冒犯君主罪。这一概念是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出现的,后来淡化成了对国家元首的“侮辱罪”,并于1881年写入法国《新闻自由法》第26条。任何在书面或公开演讲中批评或侮辱共和国总统的人都必须支付相当于4.5万欧元的罚款。戴高乐经常使用这一条款。
最近一位在法律上受到冒犯的国家元首是萨科齐,时间为2008年,当时左派激进人员埃尔韦·埃翁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这位前总统一句著名的话“滚,你这个白痴”。检察官于是要求处以1000欧元罚款,但法院选择了30欧元的原则性处罚,暂缓量刑,这一处罚在上诉判决中得到确认。五年后,国民议会废除了侮辱国家元首罪,从而结束了几个世纪以来国家元首的特殊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