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申请人若为十二年制高中毕业:重点大学(211工程院校)四年制本科,修满1-2个学期;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修满3个学期;普通高校四年制本科,修满1个学期,通过在预科举行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考试 ”,取得的大学入学资格。
申请人若为十一年制高中毕业:重点大学四年制本科,至少修满3个学期;或者进入普通大学四年制本科至少修满5个学期。
注意事项
德方承认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方名单的正规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学历或三年制大专学历,非正规大学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认可;申请人赴德国不转换专业方向。如果选择新的专业,一般须要从新开始,先读预科,通过“资格鉴定考试 ” 取得“大学入学资格”;德国高等学校按照学科设置特点,通常可分为三种,一种是综合大学。
学科专业众多,注重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一种是应用科学大学。规模不大,专业较少,但课程设置和内容偏重于应用,特色明显。学习年限一般为4-4.5年。一种是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陆院。学习年限通常为 3.5-5 年。
另外,三年制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须读预科或通过预科的“大学入学资格鉴定试”,取得入学资格方可入学。中国高校两年制大专在读生和毕业生,中国高校三年制大专在读生,高职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等学历不被德方承认,但如果学生考试之后,能够申请到学士学位,学位证、本科成绩单经过中国教育部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就具备了到德国资格。通过了留德审核部审核,获得与其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此类学生应在国内努力提高各门课程成绩,从而获得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