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阶段:
据介绍:通常为6个学期,主要学习基础课程,一般由教授大班授课。修完基础阶段的课程后,必须通过一个“阶段考试”才能进入专业阶段的学习。
2、专业阶段:
因专业而异,一般为4-8个学期或更长。基础阶段结束后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其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小班授课、学术讲座、讨论课、习题课、实习和参观考察、做毕业设计以及撰写毕业论文等。
有3种基本授课形式:讲座课、讨论课和练习课。
学生完成大学规定的课程学习,便可向学校考试委员会申请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和毕业考试。该类课程考试的形式比较灵活,有笔试、口试、写课程报告、做实验、写论文等。
大学毕业考试有3种形式:理工科大学毕业考试、文科硕士学位考试和国家考试。理工科和文科硕士学位考试是与专业有关的口试和笔试以及毕业论文两个部分组成。国家考试是国家级的毕业考试。大学生和外国生均可参加。
德国的高等学校根据其任务和性质分为以下4种类型:
1、高等院校综合类
(1)综合大学。一般指多学科、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这类学校可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学制4-6年。综合大学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建立,它集传统综合大学、师范大学、高等专业学院和艺术院校之大成,设有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和课程。
(2)理工大学。一般指理工大学,或称技术大学,国内也称工业大学,设有理、工、经、管等学科。这类大学属于教学学术型大学,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工业大学。一般指多学科性的以工科为特色的兼有理科、经济学等学科的工业大学,或称高等技术学校。这类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有博士授予权,属于教学研究学术型大学。
(4)高等综合学校。这类院校主要分布在黑森州和北莱因--威斯特法伦州。它将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综合起来,提供多种学制的学习。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也属于教学研究学术型大学。
2、高等专科学校。一般是单科或多科性的学校,国内也称其为高等工业专科学校或技术学院。这种类型的学校主要培养实用型人才,学校规定入学时和毕业前需有一段时间的实践活动。此类学校毕业生实践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颇受工业部门和社会欢迎。这类学校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此类大学大部分历史较短,所设专业较少,但特色极为突出。一般设有工程、技术、农林、经济、金融、工商管理、设计、护理等专业;一般不设文科类专业。此类学校主要在工程技术、信息学、经济、社会学、设计以及农业等学科提供更多的与实践有关的学习。
3、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主要培养中小学和幼儿教师,以及特殊教育教师。
4、艺术与音乐学院。主要培养艺术和音乐类专门人才和教师。其中包括戏剧学院和电影学院。此类大学相对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实行小班授课和个别教学,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和艺术才能。学制7-10个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