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企业内部培训为主
出国留学 2021-04-05 12:35www.worldometers.cn出国留学咨询
1.德国:以企业内部培训为主(work-based),职业学校教育为辅,政府激励为主导,行会约束为保障的“双元制”培训模式
崇尚精湛工艺和技能是德意志民族的传统,因此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更加注重企业的深度参与[1]。在“双元制”模式下,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培训的功能主要由企业承担,有效促进学生在生产一线锻炼的深度和广度。一般来说,学生每周进入企业接受3天至4天的技能训练,在学校参加1天~2天的知识理论学习。德国职业高校并不是理论研究的唯一主体,其主要任务是配合企业需要,开发研制新工艺、新技术。
德国联邦政府通过政策主导、立法规范、财政补贴等行动,有效减少了非营利性的学校和盈利性的企业在培养人才过程中产生的摩擦,使得企业广泛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并将此看作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德国通过立法设置培训框架,使企业提供的职业教育基于行业职业要求,而非个体企业的岗位需要,因此学生习得的职业技能具有很强的通用性,为学生以后就业的广泛性提供了保障,从而提高了学生参加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在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德国商业行会成为本国职业资格认证的主要负责机构。它的日常工作包括:监控企业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提供教育咨询;审核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资质[2]。
2.英国:以工学交替为主体,国家政策为推手,行会交叉式合作为支撑的“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
长期受绅士文化和精英至上理论的影响,英国社会普遍重视学术研究,推崇普通教育,而职业教育却一度备受冷落。随着社会生产结构的变化,社会对掌握核心技术的熟练工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的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越来越大,于是在1993年,英国政府提出了“现代学徒制”(ModenApprenticeships)计划,以期改善英国职业教育落后的局面。
“现代学徒制”要求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设置方面,紧密围绕市场发展需求,兼顾行会的相关职业标准,重点培养学生的核心技能和重点能力,按照现代学徒制培训课程设置来看,主要包括核心技能课程、技术证书课程、国家职业资格课程[3]。其中会侧重培养理解力和理论知识的核心技能课程、技术证书课程,需要在学校内完成这些,最后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价和考试结果来评估;而注重培养学生具体工作能力的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则在企业的工作场所进行,通过企业的评估员反馈来考核。
英国政府对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988年英国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推出了国家职业资格框架(NVQ),规定了不同的现代学徒制等级对应不同的NVQ级别,从而将职业教育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挂钩[4]。1992年政府颁布《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案》,并推出了普通国家职业资格框架(GNVQ),确认了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具有同等的教育地位,认可了国家职业资格所对应的学历[5]。这一系列举措,有力扭转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赢得了学生对职业教育的青睐。
英国各行会主要通过立体交叉式合作,为企业和学校提供市场预测和信息反馈。例如,英国技能委员会(SSCs)主要为企业预测长期的人才市场需求缺口;职业与技术委员会(UKCES)则主要为企业提供战略咨询、经费支持和发展方向指导,帮助企业把控人才培养方向。
构建立体教育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认证
1.德国:开拓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跨国职业教育认证
德国是一个拥有16个州的联邦制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教育自主权,涉及各类教育的立法权都归各州所有[6]。但是,“双元制”中的“一元”主体即企业,所实施的职业教育则是直接由国家教育部根据《联邦职业教育法》进行规范和指导。根据联邦政府制定的《职业教育条例》要求,各州的企业需要在遵循全国统一的资格认证标准和教学内容下,结合本州的教育法,组织专业技能和文化课的培训。基于统一的《职业教育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各州职业教育呈现出多样性和统一性,为顺利开展区域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2006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启动“Jobstart”计划,目的在于帮助不同区域的企业顺利开展职业教育。“Jobstart”通过总部统一调配专项资金并共享信息给四个办事处(分别位于汉堡、纽伦堡、柏林、杜塞尔多夫),由四个办事处具体负责区域职业教育的稳定与发展。该计划保障了各区域能够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为企业和受培训的学生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使得各区域的企业能够资源共享,及时掌握最新技术和相关的培训方法。
随着欧盟“职业教育区域一体化”发展,欧盟制定了八级《欧洲资格框架》(EQF),EQF的八个能力等级对应《欧洲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不同学历。目前,EQF已经在欧盟范围内成为职业教育证书和高等教育证书的对比认定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快德国职业资格与欧盟国家职业资格的互认,德国政府和行会在2012年制定了八级《德国国家资格框架》(DQR)[6]。与EQF类似,DQR通过学习成果、专业技能、个人能力三方面来描述资格等级的判断标准,但是更加侧重能力的考核,目前共包括22种资格类型。其中DQR6-8级,分别对应学士、硕士、博士学位;DQR1-6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职业资格(见表一)。DQR的建立,使得“双元制”教育与欧洲教育体制接轨,职业教育资格与高等教育资格相结合,打通了职业教育受训者向上发展的渠道,增加了他们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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