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 该为侥幸“醒酒”了
朱肖明
进入高温天气,市民夜间聚餐活动增多,在近期全国各地开展的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零点后被查处的“酒司机”不在少数,有地区一晚上查到酒驾二百多起,零点后的就占了近一半,而被查司机“大胆”上路的原因竟是“以为交警早下班了”。
近些年来,执法层面的严管重罚,对酒驾、醉驾形成了有力遏制和震慑,“酒后拒驾”日益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酒后驾车“问题不大”。除了对自己酒量的盲目自信,还有就是认为酒驾未必会被查到,只要在“安全”时段,“安全”路段驾驶,避开执法者就行。殊不知若不能为侥幸“醒酒”,所谓“安全”之路通向的可能是万丈深渊。
生命安全面前,“侥幸”不应有机会。“只喝了一点,应该没事”,酒驾的侥幸心理是对酒精杀伤力的低估。酒精的麻痹作用,使人触觉、视觉、判断力、操作力、反应速度都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这种情况下的人其实已不具备驾驶能力。此时驾驶,不仅威胁自身生命安全,更是危害公共安全。只有正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消灭侥幸心理,车祸悲剧才不会继续上演。
法律面前,容不得丝毫“侥幸”。从阶段性的治理到几乎常态化的严查,“酒驾违法、醉驾入刑”在执法上从来都不是一阵风。如果认为酒驾被查具有概率性,而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本身就在提高自己触碰红线的几率。反观因酒驾、醉驾被曝光、查处的对象,哪一位不是心存侥幸,最后被抓个正着,受到罚款、记分、扣驾照、吊销驾照、拘留、拘役等处罚。
最后,驾驶人员应该有这样的认识,酒驾、醉驾的严查重罚,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监管来规范驾驶人行为,培育文明、理性的驾车观念。处罚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认为避开查处就可酒驾的错误想法,往往在“侥幸”绕开了执法人员的同时,也绕开了守护生命的安全线。只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律驾驶才不会受到“他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