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累计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3.65万起
中新网北京9月1日电(徐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3.65万起,其中针对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1.74万起,罚款3183起。
以上是记者在今天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工作发布会上获悉的。去年5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截至今年8月底,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116.72万家次,发现问题2.5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为2.1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6.54万起。
居民自主分类意识增强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责任,市城管执法局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自今年6月起,对北京市所有居住小区(村),在年底前开展3轮的城管执法进社区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全覆盖。截至8月底,已完成了第一轮次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数据显示,6月至8月,城管执法部门针对居住小区(村)内个人不分类投放违法行为警告9326起,罚款1693起;与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前相比,三个月的总处罚量环比增长近5倍;居住小区(村)检查问题率从11.4%下降到11%,保持稳步下降趋势;居民的正确分类投放率有小幅上涨,从78.9%上升至81.7%。
数据表明,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居住小区(村)内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居民自主分类意识逐渐增强,分类的主动性和准确率逐步提升,分类效果明显改善。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调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按照有关规定,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对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自2021年9月30日起,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自2022年9月30日起,北京市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水平与成本差距较大,经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北京市落实计量收费,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同时,为充分发挥价格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北京对实施定额管理的非居民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
此外,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重量计量和容积计量的折算系数以及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标准、差别化收费实施范围由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公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管理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根据评估和成本监审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多重措施实现厨余垃圾减量节费
据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和提升运输服务、计量收费方式、市场主体责任、垃圾减量提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统一建设市、区、街、企业四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非居民单位可以采取多重措施实现厨余垃圾减量节费,如积极推行“光盘行动”,引导就餐消费者适度点餐、节俭就餐,使用沥水器具对厨余垃圾控水控杂,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净菜或半净菜进厨房,提高厨房剩余食材利用,具备场地条件的可在环卫部门指导下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