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严格经纪公司管理 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
本报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严格经纪公司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立足当前演出市场实际,聚焦演出经纪机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拟从严格主体资质管理、规范演员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做好粉丝正面引导、共建良好演出生态等5个方面,全面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
严格主体资质管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纳入演出经纪机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明确相关罚则。
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要求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对其从业活动中的严重违规行为,明确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其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规范演员从业行为。演员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切实加强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以及演员经纪从业人员对演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演员自律自查工作制度,保障演员尤其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灌输未成年人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
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演出活动的内容管理,树立正确审美导向。对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明确要求其配合行业监管、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等管理要求。同时,对演出活动内容违规等行为,明确相关罚则,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加强对粉丝应援行为的正面引导。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要做好演出现场管理,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共建良好演出生态。《通知》分别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提出了政策扶持、执法检查、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等要求,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构建积极向上、繁荣有序的演出生态。